讨薪不成就杀人,东莞杀人案你怎么看?_东莞砍人案件

由网友 小维帅帅 提供的答案:

我也来回答这个问题。讨薪不成就杀人,东莞杀人案你怎么看?

根据网友爆料,行凶者殷某未成,反而被羞辱被打导致凶杀案。殷某去讨要薪水时,客客气气,好心劝说,表现得低三落四,而被害人中介曾某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甚至想将农民工殷某打到羞辱。最后农民工忍无可忍,杀了中介!

人性的罪恶在于自己明明也是底层的人、也是一个普通人,却还要去难为一个底层更普通的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中介不应该做黑心中介,要做一个有良心的中介!其实,我认为中介特别是黑心中介就是一个不劳而获的皮包公司,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黑心中介就是严重压榨劳动者的吸血鬼,严重扰乱整个社会的就业环境。

因为工厂的流动性大,所以工厂才找中介招工,我相信中介招人,工厂也会给中介介绍费!但中介不应该各种乱七八糟的克扣农民工的工资,更不能不发工资给农民工!

农民工的工资被中介乱扣,被压榨的话,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他们走流程非常的难!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一个健全的法规、一个得力有力的措施,农民工走流程是很难要回工资的!要给弱势群体一盏明亮的灯,万物才能健康地成长。

讨薪不成就杀人,这也需要很大勇气的。这样的行为虽然极端,但是在古代是要被称为英雄!在现代,法律是一码归一码,虽然不至于会是死刑,但是会坐牢。如果讨薪不成就杀人,能够社会带来反思,能够推动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也是可以接受的。政府应该要搞一套不能乱扣工资不敢乱扣工资、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制度!

政府这几年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上都做了很大努力,但是总有一些人心险恶的中介或老板,仗着手中的权力欺压打工仔,乱扣工资乱欠薪,他们以为老实人好欺负。如果遇到一个勇敢的老实人,那么黑心中介肯定会丧命!

历年讨薪不成就杀人的案件有很多,如果黑心中介不把黑心去掉,我相信以后还会有勇敢的打工人将他们送上西天。

由网友 吹烟老鬼 提供的答案:

以前是讨薪跳楼自杀,现在是讨薪杀人,是谁在扭曲人的灵魂?为什么事不闹大就不能解决?越是强者越有人帮有人捧,越有人关注敬佩,享受更多的社会资源;越是弱者越被欺压,生存空间越窄。社会更应该关心底层弱势群体,帮助他们,更应该保护他们公民拥有的权利。不要认为是小事,民事,放之不管,认为没有任何价值,更应做到防微杜渐,杜绝隐患。等到小事变成暴雷的大事了,影响整个社会舆论的时候,已是为时已晚了。道底是哪个社会环节出了问题?

早些年常常听到看到民工和底层工人为了讨薪跳楼自杀,他们为什么要为一年半载或二三年的工钱而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真的不值。但他们离乡背井,辛辛苦苦、累死累活挣那点血汗钱,都是为养家糊口。如果拿不到工钱,孩子的学费生活费,看病的钱等等都没着落。他们上过访,找过有关部门,举过横幅堵过路都没得到有效解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无可奈何选择自杀性的跳楼讨薪,才轰动整个社会和各大小新闻媒体,最后基本得到解决。这种以牺牲自己的生命讨薪方法是不可取的,毫无意义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自己把自已生命看成一文不值,而毫无人性、毫无诚信的老板依然过着花无酒地潇洒的生活。

针对这种严重的情况,国家也推出了严惩老赖法规和严厉的监管制度,消除这颗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才使欠薪和跳楼讨薪的事件越来越少。但还有一些不守诚信的老板依然敢挺而走险,在钢丝上跳舞挑衅国家的法律法规。

然而现在的讨薪者似乎觉醒了,进步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傻傻的为讨薪而跳楼,曾经的许多教训提醒讨薪者,死了死得猪狗不如,没死成了残疾不仅托夸了全家而且自己一生难过,他们似乎懂得生命的价值。

你让我不好过,我要让你、你的全家、你的公司和你的帮凶等都不好过,打赤脚的还怕你穿皮鞋的,于是是社会底层老实人一怒,血溅三尺,流血五步,同时殃及了不少无辜的生命,东莞讨薪杀人事件也说明了这一切。

讨薪杀人,特别是杀无辜的人都是极端的犯罪行为,可恨可悲可怜。他们和跳楼讨薪一样依然把自己生命看得很轻,一文不值,老赖们是畜牲,难你们也畜生?我不仅要问是谁逼他们失去理智、不顾法律的严惩走向极端?他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去杀人报复。其实他们也怕死,当他们举目无助,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逼得走向极端,本是一个受害者却变成了一个罪犯。

社会更需要建设一个诚信互信,和谐共生,友爱的社会,一个懂法守法,公正公平的社会。为什么这么难?

由网友 从善如刘7 提供的答案:

讨薪不成杀人当然不对,有句话叫杀人偿命,欠账还钱,杀人者铁定要偿命,欠账的至死没有还钱,如果法律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判杀人者偿命的同时,判诀欠钱的还钱,即使欠钱的被害他的妻儿老小也要偿还生前欠下的拖欠工资

由网友 村夫7777 提供的答案:

  • 全国应该严历打击这种恶意欠薪行为,前阶段社会出现一个非常不和谐的名词叫"恶意讨薪",请问如果不是老赖欠薪不给,哪来的讨薪行为?讨薪人员多数是底层的农民工或基层打工人员,欠薪的多数是想赖账不给的承包中间商。哪个人不愿意好好活着?又有哪个人愿意杀人?没有被逼到绝地,谁又愿意挺而走险?杀了别人自己也好不了,恐怕工资要不回来,还要搭上一条生命,这是傻子都懂的道理,这个问题还用讨论吗?不禁止恶意欠薪行为,这种刑事案件还会发生!!!

由网友 马秀川 提供的答案: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这绝非是一个个案,讨薪杀人不过是表象,其背后集中体现了时下劳资矛盾的激烈的程度,足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

我为什么这样看?有几点理由。

理由一:暴力讨薪的行为不可取。但暴力讨薪的成因、强度,性质和负面影响以及危害却有着不可小觑的社会背景。

理由二:一个打工仔能够走上暴力讨薪这条路,纵然与讨薪者诸多自身的原因有关,但资方刻意无视相关法律的存在和践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姿意妄为的行为脱不了干系。

理由三:时下网上许许多多的深受讨薪之苦或者是不断争取自身合法利益的劳动者,借助《国际歌》,来表达对个别资本家藐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不满思想情绪,更倒逼暴力讨薪者铤而走险。

理由四:从暴力讨薪者的动机和目的上来分析其之所以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心态,暴力讨薪者必有求告无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和以死相搏的畸形心理而得不到化解和帮助,才不得不采取鱼死网破的讨薪之举。

理由五:无论是打工仔和资方以及相关部门都明知道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也都明明白白地知道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存在,可糟糕的是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条款却被个别无良的老板视为可以由自己任意解读和随意冒犯的条文,置打工仔合法的利益诉求而不顾,将暴力讨薪者逼上了不归路。

由网友 机智的奶酪ux 提供的答案:

我来回答,我被欠崭4万5干的,走法律程序讨薪,法院强制执行了,己经3年多了,都现在还欠我3万多元,而且老板还继续接工程挣钱,怎么说呢?自己的辛酸没处诉,农民工还是流汗又流泪。年令大了能忍耐,年轻人就胆大了。

由网友 春新雨 提供的答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天天讲法制,什么是法制,遵守宪法才是最大的法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打工者是国家的主人。把国家的主人变成了社会的弱势群体,是这次惨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劳动光荣,劳工神圣!任何人都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血汗工资。对有违反者,不是处罚,而是对其实行专政,刑之予法。对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部门的不作为现象,同样从严处理。把宪法规定的工农阶层的主体地位,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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