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网友 木易拙见 提供的答案:
题友:"被辞职"本身就是因病处理的结果,还怎么处理?不过,对在编公职人员,因病采取辞职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诉求劳动仲裁部门裁定,或走法程序,为自己维权。
现在打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你可以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去找自己需要的证据。
由网友 80后小公 提供的答案:
提问有点怪。
第一,体制内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可能因病被辞退,这是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哪个单位的领导会干这种没人性的事情。关于因病不能工作,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和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否则将予以处罚,并赔偿经济损失。聘用制的企业人员尚且如此,更遑论本不在劳动合同法管理之内、对辞退人员要求更严的体制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第二,体制内在编人员因病不能胜任工作,一般组织上会采取两步来处理。第一步先是调整岗位,将当事人从重要、繁重岗位调出,安排到相对清闲轻松的岗位上;第二步,如果在相对轻松的岗位都不能胜任,那么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作出病退处理。病退会影响一定的经济待遇,不过该有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福利,组织上一般都会按政策给予。过去管理不严的时候,很多人因病不能工作,直接不来上班,在编不在岗,享受正常待遇,单位一般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类似的吃空饷行为自2014年开始清理后,现在已经不太可能这样做。
第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只有几种情形可以辞退:一是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二是出现重大违纪行为,踩了红线,比如以前的违反计划生育;三是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处以刑法的,一般都会被勒令辞职或开除。除此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几乎没有被开除或辞退的可能。这也是体制内工作稳定,那么多人趋之若鹜的原因所在。
由网友 易美迅官方 提供的答案:
1、如果你是在编公职人员因为生病被辞退,一告一个准。
2、在编的一个好处就是,你正常情况,因为工作原因被辞退是有可能的。可是一旦生病了,你就不用担心会被裁了。你等于有了一个护身符了。
3、在编职员,如果出现身体原因,单位首先都会调整你的工作量,即便不更换岗位,你和退休也没有差别了。每天去单位上下班打个卡,然后就是自己打发时间了。单位都不会给你安排工作,也不会有人看不顺眼。只希望你安心条例身体,保持身体健康就好。
由网友 谈情讲理说法 提供的答案:
这个问题有点玩笑了:第一,在编公职人员不会因病被辞退;第二,如果公职人员因为生病被辞退了,也不应该担心这个公职人员会怎么样,而是应该担心这个单位的领导会怎么样。
一、以点带面看现象
大家还记得这个人吗?上海市徐汇区审计局1986年考录的公务员,因为热爱"环保"(捡垃圾),流浪26年,薪酬按相关标准正常发放。
当所有人都认定沈巍有病后,作为北上广的上海,是怎么处理的呢?1993年,审计局领导主动找到沈巍沟通,帮助他办理了病退手续。虽然这只是上海市的一个案例,但这绝不是仅有的个例,而是通例。
二、企业如何对待患病职工
根据劳动合法法相关规定,企业员工患病期间,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员工治疗期满后,如果不能从事原来岗位的工作,企业也应该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如果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可以辞退,但要付给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患病,比如职业病,比如工伤,企业不能辞退。如果职工因工致残了,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法胜任工作的,也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三、在编公职人员生病如何处理
说实话,如果遵纪守法、老老实实,在体制内当一名普通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工资不高不低,生活基本无忧,但绝不可能大富大贵。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想要一个体制内的编制呢?无他,稳定而已。
这种稳定,就在于无论你是富贵或者贫穷,无论你是健康还是疾病,只要你自己不违纪违法犯罪,组织就不会抛弃你。如果生病了,首先肯定是要治疗。治疗以后如果身体变差了,领导就会给他调整工作岗位,大家也都心照不宣,默认他从此就可以上"耍耍班"了。
如果他还能自觉地坚持每天到单位打卡,按时上下班,即使他什么也没做,同事们甚至也会觉得他思想觉悟很高。他如果因病失去劳动能力了,可以办理病退手续,提前享受退休待遇,只是工资只有之前的80%左右,具体要根据工龄等计算。
由网友 初民话语 提供的答案:
企业员工因病在医疗期满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为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不等。医疗期满后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还要给予经济补偿。但是,在编公职人员与单位不是建立劳动关系,而是建立人事关系的,只要进入单位后,就是"铁饭碗"了,不犯错误,是不会被辞退。因此,一般情况下,在编公职人员因病是不会被辞退的,如果确实因病被辞退了,那应该是有特珠情况。
一、在编公职人员在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是有规定的。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公职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都是有规定的,标准大致为: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因此,公职人员因病不能工作,不仅不会辞退而且还会有生活费。
二、审批病假也是有严格的规定的。
各地对公职人员请病假、工作能力鉴定、病假工资的审批都是有相关规定的,虽然规定不一样,但都是很严格的,主要还是防止一些人假借病假之名"吃空晌"。如有的地方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为由长期脱岗,不得在病假期间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停止病假期间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并严格请销假手续,及时办理病假工资待遇审批,对未按规定办理病假工资手续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对请病假人员还要进行工作能力鉴定,有的地方规定,因病休假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都要去规定的地方进行工作能力鉴定。对不按要求参加鉴定的,不再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按旷工处理。对经鉴定认为能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停发工资和福利待遇,在一定时间内仍不上班的,按辞退或解除聘用处理。当然,确实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可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
三、如果因病被辞退可能有特珠原因。
按照上面所说的,如果确实是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单位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一般来说,单位对真正生病的人都是比较有关心、照顾的。基本上对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能都是在其到达退休条件时让其退休,很少办理退职的。
如果是因病被辞退的情况,一般是没有完全遵守单位关于请病假的有关规定。例如,在请病假期间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不按规定进行工作能力鉴定,或者能正常工作时不回单位上班,或者回去上班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等等。如果有这些情况,单位是要按规定进行处理的,辞退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确实有病假,又遵守单位的规定,单位一般是不会辞退的。如果是单位违反规定辞退,可以提出复核,也可以到组织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只要理由充分,没有过错,申诉是得到支持的。
以上是个人意见,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由网友 水波不兴3291 提供的答案:
我按自己的理解,谈一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先说个人看法:实际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患病为由,辞退工作人员。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谈一下在编公职人员的主要类型和辞退的基本概念。在我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法律规定,虽然公职人员的范围比较宽,但可以肯定的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始终是公职人员的主体部分。所谓的在编公职人员,肯定就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因非常简单:公务员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严格地说,除这两类人员之外的其他人,根本就不存在编制这一说法。
所谓的辞退,本义是停止雇用、解雇的意思。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从这个概念出发,辞退自然就涉及到公务员的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退、企业职工的辞退三种基本类型。
毫无疑问,辞退是用人单位在其职工有一定的问题和错误的前提之下,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单方面地、主动地解雇其职工职务和工作岗位的法律行为,当然要遵守《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没有依法辞退职工,就属于违法行为。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其次,可以辞退在编公职人员的法定情形。
1、辞退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章是关于公务员辞职与辞退的法律规定。该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 公务员只有在具备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这五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才能被辞退。不在这五种法定情形之内的,一律不得辞退。否则,就是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另行,法律规定:辞退公务员,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被辞退的公务员,从此失去了公务员身份。辞退的公务员,可以依法领取辞退费或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对不服辞退这一人事处理决定,也可以依法提起申诉。
第八十九条更是非常明确地列出了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法定情形: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很明显:公务员患病,在医疗期内的不得辞退。
尤其应该指出的是:国家还专门制定了《公务员辞退规定》,做为《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
总之,辞退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得以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辞退公务员。
2、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前情况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法规是国务院于2014年2月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从总体上讲,《条例》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为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主要通过聘用合同的方式加以约定。因此,实质意义的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条例》中的被规定为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
《条例》对此的规定主要有两条:1、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这是对不在岗工作、因旷工原因导致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2、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这是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以及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除了这两种法定情形之外,不得对事业编制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当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聘用合同依法解除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自行终止,失去了事实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同时,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另外,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于《公务员法》,《条例》的规定相当简略,配套规章也比较少,没有细节上的进一步规定。
3、辞退企业职工。企业职工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劳动合同的方式加以规定。在这个角度出发,辞退企业职工,实际上就是企业在职工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企业职工不属于在编公职人员这一特定范围,不再细说。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在编公职人员因病被辞退会怎么处理?综上所述,可以非常明确地看出:在在编公职人员这一特定范围内,其中的公务员,在医疗期限之内,法律禁止对公务员予以辞退,这是非常明确的事情。如果发生公务员因病被辞退的情况,公务员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另一方面,在编的公职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规定,都必须被依法强制地参加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自然也相应地享有因参保而应得合法权益,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毫无疑问,所有的在编公职人员当然属于劳动者的范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因此,在编公职人员在医疗期内,依法享受所有的社会保险待遇(当然也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治疗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因病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治疗期结束,可以由本人的按身体的实际状况,要求调整工作岗位;也可以请长期病假;如因病无法上班、或留下一定程度的残疾,可以在政策允许、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办理病退手续。但有一个底线:任何情况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将患病公职人员直接推向社会。在体制内,这种既违法又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
由网友 体制内日常笔记 提供的答案:
小编有个同事一直生病,又属于那种不太严重的病,这个同事就一直请病假不上班,领导刚开始也没有过问什么。
可是后来听到风声说这个同事可能帮着老婆一起在经商,于是各种渠道打听,发现好像真的确有其事,但是没有直接证据。找这个同事谈了很多次,就是说自己病情严重,不能上班,而且因为他家里有亲戚在医院,所以定期开具医院的病假证明。
领导让人事去找规定,看能不能找个借口辞退这个同事,省的再出事或者被举报,连带领导也被处分。结果找遍了所有的规定,发现职工生病期间是不能辞退的,相反,要是职工真的生病,你还有采取人文关怀。
生病真的严重可以提前退休,但是必须是丧失全部工作能力,而且要有劳动部门的正规鉴定结果才可以。
所以,作者提问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成立,再不犯严重错误的情况下,公职人员仅仅生病,是不会被辞退的。
由网友 辛沙 提供的答案:
看来题主是编制外的人,对真正的编制内的情况完全不了解。编制内的人,工资并不高,就是其他福利好,没有人,是绝不会有一个人,会因为生病或残疾而被辞退。体制内的公职人员,如果病了,完全可以放心的去医院治疗,多重的病都没问题,要治多久都没有关系,反正就是啥都可以担心,就是不必担心会被辞退。这就是编制仍具有吸引力的一个原因,编制外的人,大病一场,能要半条命兼倾家荡产,而编制内的人,病一场只要不丢命,大可以当是长期休假。
由网友 沙漠里的胡杨树 提供的答案:
如果她确实是在编公职人员,她不可能因病被辞退。不论是什么单位,只要她是在编人员,除非她犯罪,没有人敢因他生病而辞退他。
这个事以前我们单位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小姑娘,过教师节,完小校长让她去给几个领导敬酒,她抵死不去。第二天完小校长就批评她,她一气之下就说她不干了,自己收拾东西跑了。校区领导知道后,立马分头去找她,给她做工作,让完小校长给她道歉,最后她又回来上班。
还有一个是18年的事,一位刚工作5、6年的女老师(从外校区调入),学校给她安排了最轻松的教学任务,上3个班英语和一个班的语文,可是一个月后,她说要办退休(因为工龄短,办不了退休)、要么辞职,然后就一直呆在家里一个多月,校区领导轮番去做她的工作,最后把她送到市里精神病院住了几个月的院,因为她患抑郁症了。出院后继续在单位上班。
再有就是在编人员患重疾,是可以请病假带薪在家休养或者办理病退的,每个地方都有相应规定,我们市可以带薪休假一年,一年后要么办病退,要么继续回单位上班,自己选择。
从没有听说过在编人员患病会被辞职的说法。
由网友 紫气东来Y 提供的答案:
在编公职人员生病而且是大病,只有自己申请病退,单位领导是不会辞退也没有权利辞退的。
我曾经的同事,母亲是因为心脏病复发死亡的。他三十岁的时候,也感觉心脏跳动的厉害,就去县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同事,说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应该休息,不能再劳动了。同事听后,慌着一团,天天以泪洗面。学校领导见状,就劝他去市级以上医院治疗。同事一家听了领导的话,去市医院复查,说是心律不齐,也是心脏病的一种。从此同事告别了教学,就专心养起病来。回家后,中药、西药双管齐下,天天和药打成了一片。由于没有了上课能力,他到市医院开了相关证明,然后向教育局申请病退,考虑到同事的身体状况和病情,教育局同意了同事退休。而今,同事病情大有好转,天天在马路上散步,每月领四千多元的退休金。
所以题主说在编公职人员生病被辞退,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从"公职人员"四字来分析,此人不是公务员就是事业单位人员,要辞退工作人员,除非他犯了党纪国法,然后经过组织同意批准,才能辞退。生病就被辞退,领导不但没有负起领导人的责任,反而落井下石,说起来没人相信。
就是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是生病不能劳动了,领导也不会轻易辞退,得要耐心劝说患者好好休养和按《劳动法》妥善安排患者的后事,才能辞退。公职人员不是打工者,说辞退就辞退,除非他本人自愿退出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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