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网友 但有龙城飞将在 提供的答案:
对于这个问题,发表两点见解。
一,网络虽然不是法外之地,但确实是当今社会人们相互交流信息、发表个人观点的优选平台。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只要其言论没有涉及到国家机密,没有对他人进行无中生有的造谣中伤、恶意诽谤,那么其言论就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二,至于如何评判"被害者有罪论的人三观和道德在哪里",这首先必须要有一个参考值,即首先要参考"被害者"是否有过错在先,其自身的三观和道德是否存在问题。如果"被害者"自身就存在三观不正,道德败坏的现象,那就不是"被害者"有罪论者的三观和道德上的问题了。正所谓:路不平有人踩,理不平有人说。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人们对社会热点上的人或事物,都有发表个人观点的自由,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不是故意歪曲事实,不造谣、传谣,就没有必要去上纲上线。其实,人们热心社会问题,这不仅不是三观不正和道德缺失的表现,相反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假如一个社会,所有人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都采取事不关己和麻木不仁的态度,那恐怕才是这个社会最大的悲哀吧!
由网友 淡定海风Kf 提供的答案:
被害者有罪论者,因为他是加害者同类,遇到同样的人,同样的亊,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加害别人的,这种人是沒有三观和道德存在的。
象这种人是借网络之手,去歪曲事实,以便达到个人之目的,至到最后,作恶多端,被绳之以法,才知道撞了南墙。
由网友 愚人子 提供的答案:
题目"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说的有道理,诚然如此,更确切明白地说;网络同样在法律管辖、监督范围。
比如:实名制的各种使用登录,就等于在法律机构备注了个人的基本信息,云盘大数据库系统,真实有效的储存个人网上的优劣行为。并且!各个上网使用端口,均有通则明文规定或严令禁止,诚可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由此可见网上犯罪,同样罪责难逃。
当时的网络,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忽缺的大环境,网上形形色色的东西什么都有,难保一律纯粹清正,不免有一丝坏味怪色,不过大趋势大环境,还是健康、积极向上的。如果说!偶尔有网上被害者,其事实的实质性,无异于网外现在社会的真实事件,结果是相同的。
网上被害也好,现实被害也罢,但凡被害,其性质都是无辜被害。否则!被害一说就不成立。既然是被害,就不能颠倒是非,评论被害者有罪,折射出害人者反而无罪的,违背公理的言辞,这是一种混淆黑白的论调。
由网友 汪子钦 提供的答案:
网络世界虽然和现实生活不同,但是其中的行为也应该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约。如果有人声称被害者有罪,这种观点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被害者没有犯罪,仅仅是遭到他人的攻击、伤害或者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等。
在网络中,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恶意处理他人隐私,发布谣言或者给别人带来不良影响。网络世界并不是一个允许你肆意妄为的地方,任何人都必须承担自己的侵权责任和赔偿责任。
从道德层面上来说,我们应该采取同理心和关爱之心来看待被害者,共同呼吁社会对网络暴力和侵害的根除,使网络成为更加安全、公正和尊重人权的场所。
由网友 北芪sgx 提供的答案:
这种说法有失公允!而且过于武断!
被害者有罪是确定无疑的,因为他她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而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受害人就一定没有过错和罪过吗?在有些案例中:是受害人违背伦理道德在先才导致对方的情绪失控造成的对被害人的伤害!而且在今天的伤害罪中所占比很大!
当然对他她人生命造成伤害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可只是强调严惩行凶者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每个案例都有前因后果,对受害人违背伦理道德在前的案件的审判,要依法更要依社会普遍伦理道德,才是彰显社会正义、才会推动社会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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