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杀死犯法的舅舅,为什么还要挖心?_岳飞为何杀舅

由网友 独孤子耀 提供的答案:

根本问题是其母钟爱此弟。不当的爱是害。愈爱则应责之愈切,管束愈严。

很多家庭父子关系也是如此, 母爱子,子凭母之爱愈逆父。父所凭任管教子而母必袒护,如此父母因子而感情破裂。

感情破裂而分离有时是好事,至愈发不得相容,必然有伤亡之事。

由网友 为国钓鱼 提供的答案:

谢邀



首先,这件事只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属于完完全全的孤证。

其次,戏剧里的包黑子杀人为什么非要用虎头铡把人切成两段呢?对腐恶分子,不如此不足以大快人心。


第三,没有严明的军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只能是空谈,小战士又累又渴刨老百姓几个萝卜充饥为什么会被依军法处决呢?而这种作法为什么会被视为优良传统呢?

第四,[臣云尝以重铠习注坡,马踬而踣,先臣以其不素习,怒曰:"前驱敌亦如此耶?!"遽命斩之。诸将叩头祈免,犹杖之百,乃释之。~《金佗粹编》卷九.遗事]岳云练习身披重铠注坡跳壕时因战马失蹄而摔倒,岳飞就下令要斩了岳云,其他将领再三求情,岳云仍然被打了一百军棍。岳珂写这一段是在爆祖父的黑料吗?当然不是,这是在歌颂岳飞治军严明

"慈不掌兵",岳家军的人又不是生下来就知道军民一家亲


徐梦莘在编《三朝北盟会编》时,[将各家所记,以及这一时期的诏敕、制诰、书疏、奏议、传记、行实、碑志、文集、杂著等,凡"事涉北盟者",兼收并蓄,对记述的异同和疑信,也不加考辨。]

南宋初年是一个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的时期,"饶把火"、"不羡羊"、"和骨烂"之类两脚羊的品种概念原始出处就是时人庄绰的《鸡肋编》。这个时候能严明军纪为百姓申张正义,对百姓来说无疑是救星一样的存在

徐梦莘对史料来源一般都会加以注明,"岳飞杀舅"这件事却是横空出世,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原始出处是徐梦莘曾听人说起过这件事,就把这事收录在《会编》中。他的本意是以此说明岳飞治军严明,绝不徇私,"舅舅犯法,罪加一等"。徐梦莘做梦都没有想到,八百年后会是一个圣母女表乱蹿的社会





题主在问题说明部分出现两处疏漏


1.《三朝北盟会编》卷144炎兴下帙四十四记载的是"起绍兴元年正月一日已亥,尽二月二十二日丁丑"发生的事情。"岳飞杀舅"这件事被记录在绍兴元年正月十一日条下,而不是说明部分的绍兴十一年

2.岳飞把杀舅舅的事告诉了母亲,并向母亲说明了为什么非杀不可的原因后,岳母的态度是"母意悦解",很关键的这四个字被题主漏掉了

既然岳母都能理解并赞同岳飞的作法,各位又在纠结什么呢?






细析故事


这件事记录在绍兴元年正月十一日条下,事情的发生却是

"癸丑,到宜兴取老小。到徽州,有百姓诉其舅姚某搔扰……"~《三朝北盟会编》卷144

十一日岳飞奉令受张俊节制讨伐李成,正月十五日岳飞从江阴出发去宜兴接家眷,路过徽州时有百姓告状,说他舅舅搔扰

岳飞从江阴出发到宜兴取家眷,神一样路过徽州,这份高深的地理知识目前只在水浒传里见过。就如,"我从北京出发到天津办事,路过广州的时候……"



"他日,飞与兵官押马,舅亦同徒。舅出飞马前而驰,约数十步,引弓满,回身射飞,中其鞍鞒……"

岳飞的舅舅本来走在岳飞后面,为了暗杀岳飞,他跑到了岳飞前面几十步,再回转身来弯弓射岳飞。

这段话只表明岳飞的舅舅智商感人,连背后捅刀都不会,还故意跑到前面去引起岳飞等人的注意。并且,岳飞的舅舅箭法水平低劣,运气也差到令人发指,一个人加一匹马那么大的目标,他却偏偏就射中了鞍鞒

这人的智商、水平、运气差成这样还敢出来到处霍霍,这份谜之自信一定来自梁静茹



"飞邓马逐舅,擒下马,令王贵、张宪捉其手,自取佩刀破其心,然后割碎之……"

建炎四年八月岳飞因复建康、战广德之功升为通、泰州镇抚使,岳家军已成雏形,王贵、张宪在军中排名二、三位。三大头集体出动,却只是执行一个由后勤兵干的"押马"任务

剖心之后再割碎之,岳飞是把心拿在手上割碎还是掏出随身携带的菜板来完成这个工作?这又是一个谜

三大头都在,岳飞的舅舅却公然向岳飞下手。估计他不知道,就算得手,王贵、张宪中任何一个人都能轻易弄死他替岳飞复仇



不由再次感叹,某些人的智商真是感人啊




结合整段描述的文字水平,这段故事精采吧?


由网友 运湖 提供的答案:

这是一个关于情与法的话题讨论。历史上此类故事较多:孙武练兵杀死侍女以立军威的故事。"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成语,出自《左传》,庄公诛杀亲弟共叔段的故事。包公杀死亲侄的故事等等。

法不容情,王子与庶民同罪等等。岳飞杀死该杀的舅舅,没有什么可讨论的,至于挖心戳心,那正说明其罪之大其恶之深,不可饶恕,虽挖心仍不能解其恨。岳飞的《满江红》有"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之句。岳飞,勇士也,如武松杀其嫂,正显其英雄之快意也!

由网友 GanPanDeng 提供的答案:

岳飞是忠臣,精忠报国,古人云忠孝不能两全。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果屁护犯法的亲戚也是对国家的犯罪,况且舅舅置岳飞如死地,让岳飞躲过一劫,岳飞再不下手,那可对不住祖宗,对不住朝庭,对不住百姓,他舍生忘死干的就是救黎民于水深火热之中,舅舅反而与他背道而驰,那叫个恨之入骨,几罪合并不挖心不足以解恨。

由网友 冯雷3712 提供的答案:

谢邀!虽说我没看过岳飞书,听过岳飞传,岳飞是民族英雄,精忠报国!一尘不染,大义灭亲!他舅舅同他背道而驰!而且,多次要暗杀岳飞,岳飞论军法杀死了犯法的舅舅,以振军威,为什么还要挖心呢?因为他罪恶累累,无恶不作,不走正道,反而与岳飞为敌,几次箭射岳飞没有成功,因为他的箭法太怂,几次没有射中岳飞,岳飞大怒,真想将他碎尸万段,否则,不解心头之恨,只想挖开他舅舅的心看看到底是黑的还是白的!然也,我认为本故事纯属于虚构,大家想一想,岳飞是民族英雄,大人大义,即然是他的亲母舅,他舅舅再坏,他也不可能去挖他舅舅的心,他舅舅就是卖国求荣,岳飞再大义灭亲,他舅舅想害他,他以防后患,论军法论处,杀死了舅舅,又怎可能挖心,如果真的挖心,不有损了岳飞民族英雄的气概的美名吗?所以,本故事纯属虚构,又想赞岳飞,大公无私,太义灭亲,又把岳飞描写的那么冷酷血腥残忍,作者的故事,非常的矛盾,謝谢大家参阅支持!。

由网友 史海浮沉一月明 提供的答案:

岳飞是南宋有名的将领,就整个历史来说,也是少见的人物。他善于带兵,一度带着将士力挽狂澜,让即将灭亡的南宋,再度占据了 大片土地,甚至打得金人无法还手,有了迎回二圣的希望。

除了他在兵略上的才能外,其实他最让人称道的是他忠于朝廷的心,甚至为了这份忠诚,他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了。如此集中了各种美德于一身的人,自然会让很多人生出一种感觉:他一身都是金灿灿的,没有任何缺点。但是实际上,就算是他也有不少缺点,比如在南宋史书里面记载的这件事,残忍地杀死自己的舅舅,就暴露了他暴躁、凶残的性格。

故事原型

题目中的事情应该是真实的,因为被记载在宋朝的一本史书中。岳飞也是有母亲的,母亲也是有娘家的,于是他就有了舅舅。在他们母子二人生活窘迫的时候,这个舅舅也就没什么问题了,但是等他经过几次沉浮,逐渐做了官之后,他的一些亲人自然就来投奔他了。就算是流民来投,他也要招待,更何况是自己的亲戚。

他的舅舅在听说了他做官后,倒是没去投奔他,但是此时的岳飞在老家已经是一个名人了,谁都不敢惹。于是他的舅舅就开始骄傲了,经常对乡亲们傲慢不已,什么抢人田地、多人家财的事情大概是没少干,于是岳飞就很生气。不过他是一个很孝顺的人,先是让母亲警告舅舅,但是没有效果。舅舅在遭到他的一番言语后,根本没有一点收敛,而且心中还生出了仇恨。于是有一次二人一起去押送马匹,半路上舅舅竟然放箭想射杀他,于是岳飞愤怒地把他揪马来,让左右士兵将他拉住,然后将他杀死,并把他当心也给挖了出来。后来他把此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听了以后很是伤心,但是他却没有说软化:他都要杀我了,要是我不杀他,以后他就要杀我!

那么,为什么他要如此残忍,将舅舅的心给挖出来呢?

泄私愤

在这个事件里面,我们注意到他的舅舅一开始就犯了不少事,按律已经可以斩首,但就是因为他是自己的亲戚,最终岳飞没有立刻对他进行处理,而是先和自己母亲做了一个沟通,想让她去说一下舅舅,让他有所收敛。但是不料此人非但不感恩,还想杀死自己!作为一个将军,杀人无数,对于这样的人,一时冲动将他杀了也是可以理解的。

为了自己的威信

我们知道,在军队里面,最重要的就是服从。岳飞想报国,就要组建一支纪律极为严明的军队,后来他的军队也确实是如此。可是就在这样优秀的军队里,却出了他舅舅这么一号人物。这样的人犯了错而不该,甚至要谋害主帅,如果这样的行径也能放过,必然会让他在军中的威信大减。所以为了维护自己军队的纪律,他必须把舅舅给斩首。

当然,最后的那个挖心的举动,如果说还是"于公"而不是"于私",这个恐怕没人相信了。

由网友 今古讲堂 提供的答案:

岳飞杀死亲舅舅,挖心并剁碎,还告诉自己的母亲。岳飞当真如此残暴?真相到底如何?情节为何如此荒诞离奇?史书又为何如此记载?

这件事的真实情况,其实并不是史书所记载的那么简单。下面我为您做一个详细的解答。

一、本故事纯属虚构。

根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这件事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绍兴元年正月,岳飞任通泰州镇抚使,屯兵江阴,期间听到举报,说他的舅舅姚某骚扰百姓。岳飞就把这事告诉了自己的母亲。

岳飞表示自己舅舅做事太过分,军情与军法均不能容。岳母为此进行了劝解。

后来,岳飞出行时,带上了他的舅舅,他舅舅骑马冲到他前面,转身向他射箭,准备搞一个突然袭击,把岳飞杀了。

虽然距离很近,目标很大,但他舅舅箭法确实很臭,没有射中岳飞,射中了马鞍鞒。

然后,岳飞就把他舅舅抓住了,当场剖心剁碎。回去还告诉了自己的母亲。并且岳飞说:现在不杀他,将来说不定会被他所害。所以不如早下手。

岳飞的母亲对此表示理解。

就是这么一个荒诞离奇的故事。这个故事的情节比较血腥,非常不符合岳飞在人们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那么,这件事真实性究竟如何?史书又为何如此记载?

现在我要告诉您:《三朝北盟会编》虽然是一本史学价值很高的书,但这一段记载,却完全没有真实性,根本经不住推敲。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本故事100%纯属虚构。但史书偏偏就这么记载了。

这又为什么呢?

下面我们就来继续深入分析。

二、情节荒诞,完全不符合常理,细节漏洞很大。

一是行程路线,不符合常理。

《水浒传》中,武松从沧州回清河老家,总共300多里路,居然经过阳谷县。而阳谷县在清河县南约300里,中间还隔着一个聊城!因此,武松是兜了一个大圈,多走了三百里路。

当然,这是小说。本身故事情节就是虚构的,所以我们也没必要当真。

但是,史书就不同了,史书万万不能当小说看。

癸丑,到宜兴取老小。到徽州,有百姓诉其舅姚某搔扰。

岳飞奉令讨伐李成。正月十五日从江阴去宜兴接家眷,经过徽州。这时候,有百姓告状说姚某搔扰。

岳飞从江阴出发到宜兴,这两地靠得很近,都在现在的江苏省无锡市。岳飞却路过了徽州,也就是现在的安徽省黄山市。

这个圈子兜大了!你想想看:如果是现在,你本身在江苏省无锡市辖区内出差,却要绕道安徽省黄山市,从高速走也要5个小时左右,然后再开5小时车,回到宜兴。

岳飞作为一名军事统帅,居然路盲症比武松还厉害,而且路线错误非常离谱。

难道当真因为他们都是一个师傅周侗教出来的?

仅此一点,就能证明这段记载很不靠谱!

二是岳飞的这个舅舅出现得有点奇怪。

史书中,从来没有提到过岳飞有这么一个舅舅,似乎这个人是凭空冒出来。而且这个人连个名字都没留下来。

岳飞杀舅舅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居然其他任何史书都没有作什么记载,偏偏《三朝北盟会编》,突然记载到有这么一个人。

这个人骚扰百姓,具体事实情节、证据并没有查清楚,似乎他也罪不至死,岳飞似乎也没有想把他怎么样,和他一同出行时,也并没有对他进行特别的防范。

而这个人居然脑子进了水,突然想要刺杀军中第一主帅。

并且他刺杀的时机也非常不合常理,他选择在王贵、张宪等人在场的情况下公开出手,不仅成功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就算侥幸成功,也会被当场抓获。

三是该事件的相关细节非常荒诞离奇。

建炎四年,岳飞任通、泰州镇抚使,王贵、张宪在军中排位第二、三位,军中的几个主要将领,出来干嘛呢?"兵官押马,舅亦同徒",集体出动就执行了一个押马的任务,而且带上了自己的舅舅。

他舅舅姚某本来骑马跟在岳飞后面,为了杀人,并没有在背后动手,而是冲到岳飞马前面"约数十步",再转身弯弓搭箭射击。

这个人简直是笨得不能再笨了!

而且运气也足够差,只射中了鞍鞒,连岳飞的毫毛都没碰到。

岳飞把他抓获后,先是挖心,后来又不知道用什么工具把心剁碎(似乎随身携有菜刀案板),然后再跑去告诉自己的母亲。

岳飞似乎随时都可以向他母亲汇报工作。别人告他舅舅的状,他去汇报了一次,这回杀了舅舅,又去汇报。

看上去似乎岳飞能够每天正常上下班,随时可以回家见老妈。

四是时间有出入。

根据题主提问,这件事发生在绍兴十一年,也就是公元1141年。这一年,宋金达成《绍兴和议》,岳飞的母亲也早已去世。因此题主所说的时间是错误的。

《三朝北盟会编》卷144中,这件事是发生在绍兴元年,并非题主所称的绍兴十一年。卷144记录的时间范围段是:

起绍兴元年正月一日已亥,尽二月二十二日丁丑。

时间从绍兴元年正月到2月22日。

我们来看一下原文:

岳飞以通泰州镇抚使方退屯於江阴军。戊申被命已本进发癸丑到,有百姓诉其舅姚某搔扰。飞白其母。责之曰:"舅所为如此。有累於飞。飞能容。恐军情与军法不能容。"母亦苦劝而止。他日,飞与兵官押马,舅亦同徒。舅出飞马前而驰约数十步引弓满回身射飞,中鞍鞒。飞邓马逐舅擒下马,令王贵张宪捉其手,自取佩刀破其心,然后碎割之归。白其母。母曰:"我锺爱此弟,何遽如此。"飞曰: "若一箭或上或下,则飞死矣。为舅所杀,母虽欲一日安,不可得也。所以中鞍鞒者,乃天相飞也。今日不杀舅,他日必为舅所害,故不如杀之。"母意亦解。——《三朝北盟会编》卷144

三、《三朝北盟会编》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这本书是由南宋徐梦莘创作,史料价值很高。全书二百五十卷。采编"三朝",也就是宋徽宗赵佶、宋钦宗赵桓、宋高宗赵构三朝的相关史实。

这本书汇集了宋朝这三个皇帝当政期间,与金国和战的各方史料,按时间加以编排,故称"三朝北盟会编"。

宋金和战期间,发生了许多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社会急剧动荡,当时宋朝亲身经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人,就会把自己经历的,或者听说的事记录下来写成书。

当时,各种各样这一类的书不下数百家,但"各说异同,事有疑信"。社会动荡,每个人站的角度不同,有的听说的事又是以讹传讹,有的由于记忆的偏差,作了错误的记载。因此许多记载的真实性都存疑。

作者徐梦莘并没有能力将各家所记,以及他所能收集到的相关诏敕、制诰、书疏、奏议、传记、行实、碑志、文集、杂著等,作一个仔细认真的甄别,去伪存真。

他的办法就是,凡是"事涉北盟者",不加考辨,通通予以记录,按年月日标示编排,共征引了二百多种文献。

他这个编书的方法,很有点类似于《续资治通鉴长篇》,都是一股脑儿,"宁失之于繁,不失之漏",至于收集到的材料真实性如何,不加甄别。反正我把它记录上去,留给后人去研究。

并且这本书有相当一部分材料,并没有注明出处,估计有的可能就是取材于当时的私人著作。

据徐梦莘自己在序中说明:

"取诸家所说及诏、敕、制、语、书、疏、奏议、记传、行实、碑志、文集、杂著,事涉北盟者,悉取铨次。"

也就是说,根据他自己讲,凡是与北盟有关的资料,我全部收集记录。

因此,徐梦莘关于这件事的记载,其来源非常可疑,未经考证,也没有其他史料记载这件事,所以,在史学上属于孤证,不足以采信。

四、史书为何如此记载?

既然这段史料内容假得不能再假。那么为什么要如实记载?

我估计,编这个故事的人,是为了美化岳飞。因为在古代人看来,岳飞这件事的性质,属于大义灭亲。 他们为了突出表现岳飞的大公无私,秉公执法,编了这一段故事,想不到用力过猛,导致后人无法理解。

我之前分析过,《三国演义》中,罗贯中为了美化刘备,编了一段猎户杀妻子,取其肉给刘备吃的故事。罗贯中这么写的目的,是为了以此说明老百姓对刘备非常爱戴,宁可杀了自己的妻子,也不愿让刘备饿肚子。想不到用力过猛,反而使刘备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因此而大大受损。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关注我之前的文章。

也有一种可能:岳飞曾经因为执行军纪,处罚过自己的亲戚。或者这个亲戚也可能就是他的远房舅舅。由于岳飞是被秦桧等人冤杀,所以大家普遍同情。因此就把岳飞这一段故事添油加醋,口耳相传,加以发挥,越传越离奇荒诞,徐梦莘不管三七二十一,"悉取铨次",反正我听说有这件事,我就把他记上去。

总之,史书中为了表现岳家军"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军纪严明,有许多记载,可能多少有些夸大。

比如,据说有一次,岳飞发现一所民屋上少了一片茅草,便立即下令严查,后来查明:原来是一个马军听说岳飞将至,急于上马,不小心掣下了一束茅草。本来岳飞要将他处斩,老百姓苦苦求情,才降格处理,责打了一百军棍。

我觉得这个记载,可能也是为了美化而用力过猛。民屋上少了一小片茅草,这种情况有多种可能性,这个实在不是一个统帅可能会认真重视的事情,岳飞更不可能到了一个地方,其他事不干,首先检查人家屋顶上有没有少茅草?更不会因此而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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