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住房由公家出钱翻修,死后侄子占有,所有权到底应该归谁?_五保户政府盖的房子死后要归公吗

由网友 努力的凤人 提供的答案:

五保户是无儿无女的人,哪里都有。以前的五保户由集体负担,现在的五保户由民政负担。

五保户住房由公家岀钱翻新,死后侄子占有,所有权到底归谁?按道理说五保老人谁赡养财产归谁,没有人赡养的其所有财产归公家。

就农村五保户而言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五保户以前有房子。但是与亲属同门楼共岀路,左邻右舍共墙,家具器业什么都没有,两间土坯瓦房夹中间公家怎么拆?另一种是房屋老化,五保无力维修成了危房。这种问题较多,所以由民政和村里进行翻新。

当五保老人死后房子由侄子占有了,这里就凸显一个问题,也就是说五保活着侄子不管,死时侄子当孝子料理后事。农村的乡风民俗暂时灭不了,虽然民政岀了钱来个干净撇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再说人死身子未冷就去提房子吗,干部在调动,村官换的换届。最棘手的事是农村的问题非常复杂,披挂上阵着手处理难度系数大,所以后人不踩前人脚,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按政策所有权应该归公家。

我湾有两个五保户,第一个由弟弟将自己的一间房子,由村里翻新,还在前面做了一间小屋,说是给哥哥住的,整体在一个大门里。

第二个五保户由弟弟建议在自家靠墙,由村里做了间半屋,明眼人一看这不都明摆着是下棋吗。村里出于一片好心,认为老人以后有亲属照看大可放心,谁去管以后的事。

说来说去农村工作不好做,谁去当冤大头。一个显而易见的是现在的人眼界大了胸襟宽了,没有谁去在乎那些鸡毛蒜皮的事。

由网友 生产队长老杨 提供的答案:

问:五保户住房由公家出钱翻修,死后侄子占有,所有权到底应该归谁?

看题目,这是个"五保户"。

五保户是无儿无女,又无亲人赡养的老人,五保户的赡养人是公家,"五保″是保吃、保穿、保住、保医和保葬,这些"保″都是由公家保。

为什么是五保户?就因为他无儿无女无亲人,没有儿女,本家侄子应该就是他最近的人,侄子如果想继承叔或伯的房产,就不能让他去当了五保户,既然让他当了五保户,那你就不能继承他的房产。五保户的房产,就属于"五保″他公家,如果他的房产不归公家,他就不是五保户。

五保户不同于低保户,低保户房子坏了,公家出资翻修,那钱是救济的钱,房子可以给侄子,因为赡养他的不是公家。五保户的房子坏了,公家出资翻修,那钱是"五保″中"保住″的钱,房子的所有权就是公家的。

本家有亲侄子,就不应该让叔或伯去当五保户。

由网友 老曹覌天下 提供的答案:

这问题很难处理,

一,看什么地方,如果是老户原旧住房,应该归侄子所有。

二,如果侄子在五保户活着时,对其照顾,和侍候这种情况也应归侄子所有。

三,如果五保户去世后,房子又靠近侄子,而且已很小,很破旧,既使国家收回谁要,侄子又得安排老人后事等,我想也应让侄子占用合适,必定处理给外人矛盾很多。

四,妃果五保户在世时,侄子不闻不问,没有侍侯,去世后又没任何付出,那就应收回所有房产,及一切用品,进行拍卖处理,钱归当地财政。

由网友 喜欢唠嗑的乡镇干部 提供的答案:

我是一名乡镇民政办主任,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农村五保户与城市三无人员现在统称为特困供养人员。

简单的说,五保户中的这个"五保"具体是指,吃、穿、住、医疗、丧葬等五各方面,现在的特困供养政策又加了"照料护理"的内容。

由此也可以看出来,这个五保以及照料护理完全已经涵盖和满足了生活的所有需求。

那么,正如题主说的那样,五保户去世后由国家出资翻修,尤其是在本次脱贫攻坚中完全由国家出资供五保户居住的房子应该归谁呢?

正确答案是:由五保户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有两个:

1.房子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同时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房子的同时也就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可能有人问了,这样说的话那不成了可以永远世袭拥有了吗?

还真不是,进城落户子女虽然可以继承房子,但父母去世后子女不能再对继承的房子进行任何的翻修或者重建,待房子不能居住时由村集体收回。

有人可能又会问了,说的是五保户你怎么拉到正常人了?五保户都是无儿无女哪来的继承人?

2.五保户有没有继承人?

首先明确一点,五保户并不都是无儿无女的,只是说子女没有赡养老人的能力。

其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很明显,五保户即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还有兄弟姐妹等第二继承人,而第二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五保户的侄子侄女和外甥外甥女。

房子可以继承,但无儿无女五保户的承包地是不能继承的,这个属于整户消亡,村集体依法予以收回。

由网友 农家姑娘说农事 提供的答案:

谢谢邀请。

讲占有不太好听,应该说继承,如果侄子尽到了义务,房屋的所有权就该由侄子继承。

身边有两个例子,看过你就明白我为什么这么说了。

远房的五叔一生无儿无女,年轻时在学校里做勤杂工,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日子过得倒也快活,前些年,五叔听说当五保户每月有零用钱,就同几个哥哥,侄儿商量想当五保户,既然想当就申请呗,但五保户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必须要向村里申请,村里再向上边报批,最重要的一点还要有赡养人,经过赡养人,本人,村里同意,赡养人按了手印,这才算申请成功。

五叔也必须要找个赡养人,经过大家族商议,三叔的大儿子愿意当这个赡养人,于是五叔便按照该有的程序申请成功,当上了大家族里的第一个五保户。

去年五叔不幸患上了顽疾,眼看时日不多,大家族便商议怎样给五叔办的体面些,干脆,把三叔的大儿子过继给五叔当儿子,这样五叔便可入祖坟,也让五叔走的体面,送走了五叔,继子理所当然的继承了五叔的全部家业,房屋的所有权也归了侄子。

还有一户,村里的刘爷爷也是一生未婚,平常就和侄儿家走的很近,侄媳妇待他就如父亲一样的孝顺。

刘爷爷也勤快能干,侄儿家的农活就当自己的在干,时间长了,将心比心,就成了彼此离不开的一家人,刘爷爷逢人便说,自己以后的养老就靠侄儿一家,哪儿也不去了。

但家族里人多,有人担心刘爷爷老了干不动怕侄儿嫌弃他,现在讲的好,怕老了就不是那个事了。

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侄儿侄媳妇就说那就大家商议,再决定刘爷爷的养老问题,于是家族商量的结果出来了,让刘爷爷申请五保户,这样即可以保障刘爷爷的晚年生活,又减轻了侄儿一家照顾刘爷爷的负担,于是还是按正常的程序给刘爷爷申请了五保户,至于刘爷爷百年以后的房子就由侄儿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也归侄儿所有。

题主说的五保户的房屋由公家翻修,死后侄子占有,所有权应该归谁?

我觉得如果其侄儿如以上两例一样,是五保户的法定赡养人,那么其侄儿就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其侄儿不是五保户的法定赡养人,却在其死后占有该房屋,按理说其并没资格这样做,但农村自有农村的某些不成文的规矩,父母的房子传给儿子,无儿子的便传给侄子,本家族的也轮不到别人。

但这传也有说道的,生前关系相处的好,叫给,生前关系不好的,叫硬占,估计题主纠结的就是这个了,多少年根深蒂固传下来的规矩,想改变也不容易,我也只能用存在即合理来解释了。

由网友 金友龙 提供的答案:

五保户的住房无论是公家出钱翻修,还是侄子出钱翻修,五保户死了以后,五保户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如果五保户的房子是侄子出钱翻修的,五保户死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相应的补贴给侄子翻修款,或者互保户的房子暂时由侄子使用直到倒塌为止。

按照农村户口一个家庭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原则,侄子不能拥有两处宅基地。侄子虽然帮助五保户翻修了房子,但是宅基地是集体的,五保户死了宅基地就应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五保户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由网友 智勇双全辰星B8 提供的答案:

按国家有关规定,五保户,其生前的生活,集体化时期,一般是由原来的生产队或大队供养的,现在则是由村里或乡镇出资供养,他的住房由公家出钱翻修,也属于正常。既然如此,五保户去世后的包括住房在内的财产,都属于集体或乡村公有。其侄子占有,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应该收归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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