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提出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那么只有一个女儿怎么办?

由网友 大侠普法 提供的答案:

谢邀答!1.民法典规定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是正确的,2.民法典规定女儿必须赡养其父母,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双方所有,女人拿夫妻共同财产养其父母没毛病,4.现代家庭,妻子的地位比丈夫略高,大家都懂得[呲牙][兔年大吉][兔年大吉][兔年大吉][兔年大吉][兔年大吉][兔年大吉]

由网友 一犁膏雨 提供的答案:

这样的法律该修解了!

我只问一句话,媳妇不赡养、不待候公婆可不可以?如果不行,那凭什么女婿就可以不养岳父母?更何况当年生女孩的家庭更多的是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

虽然规定媳妇可以不赡养公婆,但一家之主是丈夫,妻子往往处于从属地位,一般都当不了家的。

"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

"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婿也是养老人!"……

这些口号现在都不作数了?

由网友 黄石民205 提供的答案:

法律法规是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与财产继承权。农村中女婿如果是招入或承续岳父母财产都要负起赡养老人的责任。

女婿与媳妇不是血缘或是直接的关系,因此没有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的法规。

道德层面讲,育儿养老是传统的习俗。儿子不幸离世,赡养老人的责任落在儿媳身上,古有的传统美德,至今仍值得称颂与学习。农村中如今也有部分失夫媳妇照样遵从这样的规则。

如果只有一个女儿,不管出嫁或招入,赡养父母当然是她的责任,男方婚娶时应当明白,爱的同时也包括了共同赡养的责任与义务,这是起码的良心与人性道德。

嫁出的女儿沷出去的水,仍是农村中的习俗。但大部分女儿孝心可嘉,除了送吃送穿送礼物,又能经常回家看视父母,特别是双亲身体欠安时,更是操心。

如今政府发给农村老人生活补助,失地补贴,医疗保险。无儿的病灾老人还有低保。有责任心,心灵美的女儿赡养自己的父母不会很为难的。你认为呢?

由网友 天法道道法自然 提供的答案:

感谢邀答。民法典是民事活动的基本法律,它借鉴了古今中外民事立法的宝贵经验,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民法典对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和赡养关系做了全面规定,这是处理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法律义务,包括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与此相关,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等)。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所以,子女对父母赡养是法律义务,这就意味着,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费义务,其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包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要求子女履行相关的赡养义务。

法律上义务条款的设立,以权利义务对等为基础和条件,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应子女获得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子女互为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存在血缘纽带连接的合理性,而女婿与岳父母则没有设定法律义务的基础、条件及合理性

而问题中提出的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的情况,是指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法律义务,但并不意味着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家庭责任,例如用夫妻共同财产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

所以,即使只有一个女儿,父母并不用担心自己没有人赡养,因为法律已经规定了女儿的赡养义务(男女平等),其配偶有协助赡养的义务。从这个角度讲,我国法律对于赡养的规定并不缺失。

现实生活中,由于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关系的影响,子女及其配偶共同赡养父母(岳父母、公公婆婆)的情况相当普遍。而且,也不乏女儿比儿子对父母的赡养做的更好,女婿、儿媳妇对岳父母和公公婆婆善尽赡养义务的情况。

由网友 飛燕迎春3757 提供的答案:

结婚是双方家庭重新组成一个大家庭,男女双方也需要互称对方的父母为爸爸,妈妈。在继承的时候,女婿和儿媳如果沒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自然也就沒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

法律虽然有这个规定,依照我国传统的习俗,结了婚夫妻双方应相互尊重扶持。虽说和对方家庭沒有血缘关系,但是婚内确实存在亲属关系,这种关系也称姻亲关系。

既然是亲属关系,女婿也是半个儿子,在女方父母需要帮助的时候也应尽自己的一份孝心。瞻养岳父母善待老年人也是善待自己,给孩子树立个好榜样,因为自己也会老的。

由网友 开拓的世界 提供的答案:

虽说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也应该尽点道义,尽尽孝,不然,难道那一点彩礼钱,人家就把女儿卖了你吗?如果岳父母只有女儿,他们将来的遗产都会留给女儿,难道女婿不享受他们的遗产?只要父母的财产留给女儿或有女儿一份,那么女婿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即使遗产没留给女儿,老人把女儿养大成人给了你,生的孩子还跟你姓,难道不应该赡养老人,尽尽孝吗?

法律不是绝对完善的,不要钻法律空子。民法典提出"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这一点确实存在问题,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和媳妇不赡养公公婆婆是同样的道理,如果女婿不赡养岳父母,那他的妻子就可以不赡养公婆,这样一来就会产生家庭矛盾。如男人为了生活必须在外奔波,妻子不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公婆行吗?父母年老体衰或因病生活不能自理,只能依靠子女来照顾。如果没有儿子或儿子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有女儿,女儿又没有赡养父母的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难道女婿就不应该管一管,让老人自生自灭?这样有违人伦道德吧!

虽然我国的《婚姻法》有规定,子女同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但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却仍然依照传统习惯,把大部分财产给予了儿子,女儿只是给了一些嫁妆和一笔压箱钱。虽如此,女儿女婿还是经常给老人一些生活费或接到家里照顾一段时间,没儿子的就接到家里养老送终,只是愿意单独生活的除外。

女婿半个儿,对岳父母尽点孝心是天经地义。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否则,就会被人戳脊梁骨,

由网友 靠山4 提供的答案:

谢谢Html369邀请:

民法典提出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同样的规定儿媳妇也沒有责任和义务赡养公婆的责任和义务。

但女婿和儿媳妇,都有责任和义务,各自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不履行可以向法律部门起诉,经判决強制执行。

说句实在话,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都是有感情的,长辈对小辈一定都不会错,最理想的是,夫妻俩合成一条心,互相帮助一起赡养,才是最好的选择,特别都是独生子女,如果一方离世,这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由网友 庸人L 提供的答案:

我没读过民法典,也不知道民法典究竟怎么说的。但是,子女都有赡养父母老人的义务。子指男孩儿,女指女孩儿,男孩儿女孩儿都有父母对吧?

如果把夫妻分别开来,就一定会出现矛盾。我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你自己去赡养吧?我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你自己去赡养吧?这也不叫夫妻了。很多夫妻因为这个问题产生矛盾,实际上夫妻本来就不和睦,或者离开道德底线。

夫妻是一家人,也可以说是一个人。在家务上,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事就是你的事。如果是这样,儿媳妇儿可以赡养公婆,女婿也可以赡养岳父岳母,又有什么义务不义务的呢?单靠民法典逼着是不行啊!

我曾经多次提到有人民代表注意,在赡养老人方面的政策上,要进一步的完善一下,并广泛宣传,让大家都明确的认识养老问题。这是一个让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提高文明,传承民族文化关键问题。同时也能提高社会经济和家庭经济。

亲爱的老年朋友们,人都有父母老人,当我们想到自己老了的时候,身体乏力,不能自理的时候,我们可曾想过我们的父母老人也是这样。我们可曾真心实意的,恭恭敬敬的赡养了我们的父母老人,如果没有做到就不要埋怨儿女了。"要想子顺,先孝父母",即便是只有一个女儿,把父母或公婆,恭恭敬敬的赡养好了,我们未来的女婿也会愿意赡养我们。另外,我们还要首先教育女儿要孝敬公婆。如果只想自己,想不到别人是不行的。

我曾经恭恭敬敬的赡养了我的姥爷姥姥,母亲两代人。父母离婚,母亲改嫁,后父亲去世早,母亲老了以后我又带领兄弟姐妹赡养了母亲。我想母亲改嫁没养我小,但她也是我的母亲,理应赡养。我在母亲身上花的钱,超过兄弟姐妹的一倍多。

现在儿媳妇儿特别孝顺,女婿也特别孝顺,我老婆子在女婿家病了一两年了,女婿经常给我老婆子买好吃的,不加班的时候就去弄野菜。我经常跟女儿说,在你公婆身上花一百块钱,在我身上花十块钱就可以了,女儿也很听话。人心都是肉长得,女儿孝敬她的公婆,女婿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了。我行的正,做的正,就算她们都不管我,我去流浪也是理直气壮的,因为我自己没亏孝啊!

由网友 梅兰竹菊186798909 提供的答案:

从70年代后期,到放开二胎以前,实行的是独生子女政策。独生子女政策期间,当然是很多一个女儿的家庭了。民法典提出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那么只有一个女儿的怎么办?只有一个女儿的女儿养老啊,现在男女平等,女儿也都上班挣钱,难道养不了老吗?女儿女婿养老的,老人还更幸福呢!

再说现在的社会虽然是男女平等,但你看看大部分的家庭不都是女的当家吗?女的当家,她的父母,她还不要求丈夫和她一块赡养吗?夫妻之间的事情,哪有分的一清二楚的,难道女方的父母男方就一点也不管,男方的父母女方就一点也不管吗,没有这样的。

民法典虽然提出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但民法典也说夫妻双方,对双方的老人都有协助赡养的义务啊。丈夫有协助妻子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啊。只要你的女儿和女婿感情好,你的女儿孝顺父母,也孝敬公婆。那你的女婿肯定会孝顺你们的。

一个女儿的老人,女儿是小棉袄,女婿是半个儿。他们不会惹你们生气的。比儿子儿媳妇伺候的老人好啊。一个女儿的老人,尽管安享晚年,不用犯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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