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款方自愿付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可借到钱后既不认可利息违约金也不还怎么办?

由网友 王五说说看 提供的答案:

这个问题问得不错,实际意义很大。社会上有时会发生借款人为了借到钱愿意支付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利息,但事后不承认的情况。那么如果真的发生这样的事情法院会如何审理呢?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政策

2020年8月20日前的民间借贷采取的是两线三区的政策,两条线分别为24%和36%。

对于违约金加利息总额在24%以内的部分司法采取的是绝对支持的态度,也就是只要答应了就必须支付相应的利息,即使事后反悔了也不行,只能按照事前定下的借款合同履行。

24%-36%之内的部分采取相对支持的态度,如果。也就是如果双方事前定好了违约金和利息,事后也支付了的话就不能要回了,但如果事后题主返回没有支付的话司法只是支持24%以内的部分,超过24%的部分不支持。

36%以上的部分为真正意义上的高利贷,绝对不会支持。哪怕事先订了合同,事后也给了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但之后后悔想要拿回的花司法都会支持。

因此,2020年8月20日之前要看你们之间的到底有多高。24%以内的部分哪怕对方想赖也没用,必须按照借款时约定的支付。超过24%的利息加违约金根据情况来看,如果还没支付的话确实可以不付,没有办法强制要求其支付。

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政策

2020年8月20日后的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两线三区变成了一线两区,一线指的是4倍一年期lpr,目前来看是15.4%。

新的规定下不再分绝对支持和相对支持,只有支持与不支持。也就是说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利息加违约金年化收益率总额不到15.4%的必须要归还,这不是借款人想赖就能赖的。

超过15.4%的部分就不一样了,借款人不想支付了也没办法,司法不会要求他支付。甚至已经支付的话告上法庭后也会判决归还这部分的利息和违约金。

必须在借条上写清利息和违约金数额

民间借贷中还有一条重要的规定,那就是利息必须以约定过的为准。一般借钱时都会写借条,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清楚利息的话视为没有利息,哪怕你们口头约定了也没用,事后对方反悔的话法院只看借条上是怎么写的。

因此,民间借贷不仅要写借条还要写清楚一年的利息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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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网友 郑州潘忠明律师 提供的答案:

民间借贷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是非常常见的,一般人也会有一两次或者更多的借或者贷的事情发生。但是,在民间接待这个事情上,我们该怎么主张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呢?我们要分两种情况来讲。

第1情况:是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利息条款。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当中会认为借贷合同中没有约定。如果是预期还款的话,从预期之日起法院会支持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

第2种情:借条上如果约定了借款利息或者违约金,法院审理过程当中是支持违约金和利息的。但是,关于民间借贷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违约金和这个利息虽然可以支持,但是它是有上限的年利率不能高于24%,如果是高出部分的话法律不会支持。

今天就讲到这里,如果大家有更多的交流,可以私信或者扫一扫微信二维码进一步交流,谢谢大家。

由网友 易谈文化 提供的答案:

看看你们协议的"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具体是多少吧,一分钱未还的情况下,最最理想的结果也只能高到年利率24%之内了。

提问中涉及的问题,就是近年来管理部门对于民间借贷的治理重点问题。

在提问中潜在有一个意思就是:"双方事先谈好的,借款人拿到钱后不履行是否合理?"

在法律规则中,对于个人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判断基准,但是在当前治理环境下,已经从法律意义上定义了"借款年利率超过36%"不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下,你再约定"违法此条款的约定",那当然就无效了——即便借款人已经给过你了,如打官司,超过36%的利息部分仍然需要返还给对方。

所谓"小规不抗大法",不是所有的"双方协议一致"都是合法的,那你要签订一个"生死决斗协议,打死了自己负责",难道也要法律保护这个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对于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按照年利率24%、年利率36%2个档级,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对于纠纷发生提交法院之后,分三种情况:

一、借款人尚未支付利息的,出借人请求的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

二、借款人已经支付利息的,如果有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超过部分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三、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利息。

法律条文没有直接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如何处理,但是可以推论出,如果出借人没有支付利息的,最高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如果已经支付的利息,则超过24%的部分不返还了,但最高只能高到年利率36%。

也就是说,到你们纠纷发生之时,年利率低于24%的全部有效;在24~36%之间的,给过了的就给了(哪怕35.7%也不需要返还回去),没有给的还按24%(哪怕约定的是33%);超过36% 的一律无效,给过的还需要还回去。

综上所述,所以你签订的协议(借条),看看具体约定的利率是多少吧,所有借款人支出的钱都算在内,总体年利率不低于24%的情况下,你才有希望通过法院追讨回来,在借款人一分钱未还的情况下,即便协商一致的利率不到36%,你顶多也就能要到利率24%以下的利息部分了。

另外,去年开始,有关法律又对"职业放贷人"做了较为详细"量"的定义,如放款人被纳入"职业放贷人"之列,其所有放贷行为将全部无效,并依情节轻重有可能受到处罚。

由网友 哈哈哈006688 提供的答案:

这个问题太好了,现在社会上遍布这种人,撸贷!国家如何处理这些人,更有甚者18年之前求别人借钱给他,18年之后到处捏造事实举报出借人,还有些律师帮助这些老赖开始分杯羹!个人认为民间借贷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不应该打击和限制。应该打击的是套路贷和暴力讨债!双方自愿的事情就应该支持,否则如何建立诚信社会,大家都开始钻法律漏洞了。

由网友 山水家 提供的答案:

可以让借款人用艺术品字画作抵押,只要有正规拍卖行拍出的好的字画艺术品都可,最好是当代在世的顶尖艺术家的顶尖好字画,无假货有真价值又没被资本炒作过,既解决借贷问题也解决民间艺术品收藏问题,繁荣艺术品市场,一举多得!

由网友 曹燕龙律师 提供的答案:

第一,国家关于民间借贷有利息保护范围,年息24%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年息24%—36%,借款人支付利息后,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36%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借款人愿意支付;

第二,借款人愿意支付高额利息及违约金,是为了尽快拿到借款,超过法律保护的范围是可以不支付的,从你描述的情况,显然这个人应该是在外面借了很多钱,知道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

第三,建议你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尽早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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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网友 乡下小老头儿 提供的答案:

1.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双方可以约定利息及违约金,但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如果超过最高限额了,超过的部分无效,但没有超过限额的部分,出借方仍然可以要求借款方支付。对于无效部分,借款方可以拒绝支付,即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予支持。

2.双方虽然可以约定利息和违约金,但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的总和,不能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规定的利率限额计算出来的利息总额。如果超过了,超过部分仍然得不到支持。

3.所以,双方在约定利息和违约金时,一定要合理约定,一旦超过规定限额,对于超过的部分,借款方是可以不予支付的。对于出借方而言,更不要轻信对方给出的支付高额利息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4.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规定标准过高,即便借款方愿意支付,但如出借方长期从事此种借款活动,或因此获利超过规定数额,将会被认定为高利放贷行为,有构成刑事犯罪的风险。因此,高利放贷行为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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