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网友 玉碎飞花 提供的答案: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场重要变革,旨在加强秦国的中央集权和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在变法中,商鞅提出了许多有关家庭、婚姻、财产等方面的新法规,其中包括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的规定。
这个规定的背景是,商鞅认为,父子兄弟同宅居住会导致家族势力过于强大,而这些家族势力可能会威胁到国家的中央集权。此外,商鞅还认为,父子兄弟同宅居住也会导致家庭内部的争斗和不和,这也会影响到国家的稳定。
因此,商鞅变法中规定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旨在削弱家族的势力,加强国家的中央集权,以及保障家庭内部的和谐稳定。
由网友 大秦铁鹰剑士 提供的答案:
现在男婚女嫁后一般都会跟父母分家居住,这已成为常态,称之为成家立业。先秦时代却不是这样的,四世同堂,数代不分家才是常态。古人聚族而居,今人分家而立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鞅变法禁止父子兄弟同居目的有三:其一、分家而立增加户口,户口多了税就多了;其二、减少宗族势力对国家治理的威胁;其三、移风易俗,增加秦国的文明程度。
战国时代国家收税不是按人来收的,而是按户来收的,也就是按户征税。如果一个家族数代不分家,几世皆同堂,那么国家的人口虽然增加了,但是户口数却没有增加。户口数不增加,那么国家的税收就少,国家税收少那么国就不会富,兵就不会强。商鞅变法后规定的法定税收是十五分之一,也就是6.67%,每户人家的收成6.67%要上交给国家,另外还有兵役、劳役等等徭役需要百姓承担。数代同堂虽然人口众多,但是交税时却按一户人家的正常收成交税,这样就会导致全民投税漏税。商鞅变法后,男女必须在归定的年龄内结婚,然后分家立户,严禁数代同堂不分家,此举大大提高了生产力,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
先秦时代宗族的力量很强大,同一姓氏往往结寨而居,自成一体系,一村或者数村皆为一姓。这些村里的事务皆由族老管理,族老的权力很大,他们对族人有生死赏罚大权,类似于一个土皇帝。宗族的存在往往会引发大规模内斗,也就是说这些宗族为了争地、争水往往会组织全族与别族私斗,这种私斗引发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秦人内部仇杀惨烈,每年都有数千人死于私斗。东方六国讥笑秦国愚昧莽荒,说秦人勇于私斗,怯于国战,也就是秦人私斗时不惧生死,在战场上打仗却时却喜欢做逃兵。商鞅变法后,拆大家为小家,拆宗族为国治,基层治理权收归国家,私斗者死,仇杀者斩,民事诉讼皆归国家法律决断。
最后就是为了增加秦国的文明程度,当时东方六国生产力提高后,男婚女嫁后都分家而立,城市建设得井井有条,家家户户都干干净净,经济繁荣而文化昌盛。秦国由于穷弱,几代不分家,数世皆同堂,为的是抱团取暖,因此秦国乡村萧瑟,城市肮脏无序。商鞅变法后将全国土地收归国有,然后按人口数量分给百姓人家,从而改善了秦国的经济状况。在经济条件具备后,商鞅强制各家分户,父子不得同居一室,兄弟要各立家业,聚小户为村落,聚村落为市邑,改变了秦国的乡村城市面貌。《史记.商君列传》中写道: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当时的鲁国、卫国虽然不是战国七雄,虽引领天下文明,商鞅治秦二十年,使得秦国文明程度到达鲁国的水平,确实不容易。
由网友 江湖小晓生 提供的答案:
商鞅变法中的很多政策,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都觉得不可思议。举几个例子,让大家贴切地了解一下商鞅变法的特别之处。
- 商鞅强调用愚民之术来管理老百姓,他把民间开化思想的儒家典籍,全部要求上交焚毁。老百姓就好好为朝廷服务好了,想七想八的不好。什么仁义礼智信,老百姓需要懂这些干什么?
- 此外,商鞅还强调轻罪重罚,啥意思?就是你在路边摊顺走一把韭菜,可能就要被拉去菜市口砍脑壳。
- 商鞅建立了监督告密机制,这是干啥的呢?就是鼓励老百姓们自己互相举报、互相监督。老百姓们自己搞自己了,就没工夫跟朝廷作对了。
我想,看到这里,很多朋友都会不寒而栗。商鞅在搞什么鬼?难道就是这么折腾老百姓的吗?其实这是一个千古难题,国富论和民富论,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社会讨论的焦点。
要想国家强大富有,那么老百姓必然需要缴纳各种税收,老百姓自然就穷困了。而要想老百姓富有,那么国家必然需要轻徭薄役,那么国家就穷困了。很显然,商鞅是国富论的坚定执行者。
在商鞅变法的过程中,有这么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条例。商鞅不允许父子、兄弟同室居住,这是什么情况呢?
一、商鞅推行小家庭政策。
在现实生活当中,父子、兄弟居住在一起,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尤其是那种大户人家,一大家子几十号人,全都居住在一起。
可是商鞅却严厉打击这种行为。家中但凡有2个儿子,且到了成家的年纪了,那么就必须要和父母分开居住,自己出去另立门户。
其实这已经是改善过的条令了,此前商鞅曾经颁布了"异子之科"的法令。该法令中要求,家中如果存在两个成年男性,却没有分家的话,那么就要加倍征收户口税。
后来,这条法令又得到了细化,也就是上面提到的这种情况。那么问题来了,商鞅变法,为何要干涉人家的家庭人口呢?这是不是做得太细致了呢?
二、小家庭政策的原因有很多。
这事儿对整个秦国来说,可谓是一剂猛药。因为很多变法的法令,可能涉及不到某一部分人。可分家制度,却涉及到了秦国的每个百姓。而且是让亲人之间分离,这事儿说到底还是有点儿不厚道,那么商鞅为啥要这么做呢?
第一,商鞅为了改变戎狄残留下来的旧俗。
别看秦国是统一六国的强国,其实刚起家的时候,秦国就是专门给周王室养马的。所以说,《大秦赋》里周天子才会说秦国国君当年是他们家的马奴。
养马的集团怎么能成为强秦呢?自然是要不断吸纳周围的势力。很可惜的时候,秦国周围全都是戎狄,也就是尚未开化的部落。
因此秦国发展壮大的同时,也自然吸纳了大量戎狄的力量。这事儿对秦国民风的发展是有很大影响的。
戎狄父子兄弟居住在一起,经常会出现后母改嫁给儿子,嫂子改嫁给小叔子等一系列事情。这在华夏文化面前,还是很难接受的。商鞅要改变的,就是这种现象。家里的人,都是直系亲属的话,那么就没这些陋俗了。
秦国一向被山东六国瞧不起,主要就是因为他们野蛮的风俗。商鞅变法这么一搞,逐渐提升了秦国的文明程度。
第二,分家出去,自然就增加了户口。
商鞅变法时期,秦国是按照户口来收税的。以户口为单位的话,那么分家的优势自然就体现出来了。
儿子分出去单过,那么就等于自立门户了。自然也就要服兵役、服徭役、缴纳户口税。虽然年纪轻轻的儿子负担增加了,可秦国变相强大了,商鞅只管大局。
但是你要知道,不是每家每户,都有钱给娃盖房子、娶媳妇儿的。那么这些没钱的孩子咋整呢?很明显,就成了社会上的街溜子,或者只能跑去入赘到其他人家。
第三,小家庭便于朝廷统一管理。
大户人家,人口众多,团结起来,那就是一股不简单的力量。五口以内的家庭,人口比较少,而且以妇女儿童为主,这就很方便管理了。
最关键的是,分户以后,大家的利益就相互独立了,也就不容易团结在一起搞事情了。只有利益一致的大家庭,才会团结起来一起搞事情。
每个老百姓首先考虑的,都是自己这个小家的利益。那朝廷就笑哭了,毕竟再怎么压榨他们,这帮人还是会忍着,力量单薄,又不团结,自然搞不起来事情。
第四,增加消费。
现代促进消费的方式是发消费券,发消费券真的能够促进消费吗?没钱的就是没钱,还能变出个花来吗?
商鞅的这一套策略,其实无形中,就带动了秦国所有的产业。成年的小伙子,分出去单过,是不是要娶媳妇儿?没有媳妇儿的话,在外面辛苦干了一天活,回来连顿饭都吃不成。
是不是要盖房子?没有房子,就问你,小夫妻俩住在哪里?那时候建房成本就算不高,好歹也需要人力物力的支出。这么一来秦国的经济不就被盘活了嘛!
是不是要生娃?生了娃还得喝奶粉、上幼儿园,说不定还要给娃准备一套学区房。不买当地的房子,可是不能上学的哟!
老百姓们,可以在分户的过程中,互相赚取他们应得的报酬。自然也就逐渐能够接受分户带来的损失了。
总结:都说商鞅变法好,可惜没人愿意做秦民。
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现代人总是以上帝的视觉来看待历史问题。他们觉得商鞅变法是真心好啊,因为强大了秦国,使得秦国有了统一六国的资本。
可是如果让你成为商鞅变法下的秦国百姓,那么你会愿意吗?就算嘴上愿意,心里也不会愿意的。虽然普通人始终都是韭菜,可商鞅手里的镰刀似乎特别锋利。
普通百姓,就要以统治者的视角来看待问题了,多关心关心民生问题是不是更贴近现实呢?而且商鞅变法的余威,也是导致秦朝15年而亡的主要原因,不信你看秦法。
由网友 故史轻言 提供的答案:
战国初期,身为战国七雄之一的秦国由于曾长期处于内乱之中,国力内耗极其严重,而东边的魏国又依靠李悝变法一跃成为当时第一强国,魏国崛起后趁秦国内乱出兵夺取原本属于秦国的河西之地,后来秦孝公的父亲秦献公曾几次出兵想要讨回河西之地,但由于秦国国力衰弱而屡战屡败,最后不得已割地,与魏国求和。
以上便是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所面临的困境,所以秦孝公即位后决心变法图强,重振国威,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主持变法,而商鞅也没有辜负秦孝公的知遇之恩,先后两次推行新政,一举将秦国推到了当世强国之列,为以后的秦国一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今看来,虽然商鞅当时所推行的变法也有非常严苛的部分,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法家出身的商鞅对秦国如何走上根本强大之路有着一套非常完善的治国理念,这是商鞅对秦国有了一个非常充分的认识后所形成的。比如奖励军功,禁止私斗,这极大的提高了秦人的作战积极性,废除分封,将秦国分为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主县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削弱传统老士族的势力,加强国君的统治。
前面提到过,秦国曾长期处于内乱之中,这种内乱不仅体现在王族内部对王位的争夺,还体现在秦国各地私斗成风,在此之前,秦国宗族思想严重,不同宗族之间经常发生内斗,而内斗的结果就是造成大量人口的死伤,私斗成了阻碍秦国强大的一大因素,商鞅变法,将"禁止私斗"写入律法之中,因为严刑峻法可以有效的阻止私斗。
不过,在商鞅推行的变法中,也有一条令如今很多人所不能理解的,那就是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如果单看这一条确实很不能理解,父子兄弟同住一屋有何不妥又或者说这与秦国走向强大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其实,"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这一规定并不是单独罗列出来的,完整的规定是:
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以上是商鞅第二次变法时所推出的六条中的第六条,而第五条的规定是:
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如果想要真正的了解为何"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上面这两条是必须要看的,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与当时的税收有很大关系。
从古至今,"赋税"是一个国家强大的根本之所在,这是毋庸置疑的,"赋税"是什么?对于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来讲,"赋税"就是钱,有了钱就可以维护统治,就可以提高国力,所以"赋税"的多少决定一个国家的强大与否。那么"赋税"从何而来?自然就是老百姓,"赋税"的形势有很多种,有以人口为标准的人头税,以土地为标准的土地税,也有以户为标准的户口税,还有其他的诸如商业税,矿产税等,而商鞅变法之前,秦国的税收形式是什么呢?就是户口税。
任何一种税收形式都是有其利也有其弊的,户口税的弊端就在于人口增加并不影响税的增加,因为是按照户口来收税的,不管一家有三口人,还是五口人甚至十口人,只要不分家,都算是一口,三口之家交的税与五口之家,十口之家交的税一样,那么为什么还要分家呢?所以就造成了"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的现象。
所以,长此以往,秦国税收一直迟迟无法增长,后来商鞅有鉴于此,便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目的就是强令男子成年后必须将户口独立出去,以此来增加户口税,除此之外商鞅还开始征收人头税,人头税的好处在于,能有效地增加税收,但弊端在于在土地有限的情况下,人头税只能加重百姓的负担,所以到了康熙年间,康熙皇帝下令"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到了雍正年间实行"摊丁入亩",人头税这才被终结。
而除了少交税,父子,兄弟同室居住还会带来另一个弊端,那就是前面提到的秦国宗族思想严重所导致的私斗成风。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宗族思想极其严重,而宗族的根本来源便是"父子,兄弟同室居住",同一姓氏的子弟一直不分家,或者即便分家但他们往往也会基于血缘关系而群居一处,慢慢的就形成了一村一姓的现象,宗族思想的影响就在于百姓只知"小家"而不知"大家",甚至王权达不到此处,政令更是无法推行。
所以,不管是为了增加税收还是削弱宗族影响,都要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
由网友 穿越再现彼岸 提供的答案: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出土了大量的秦国的竹简,有1155枚竹简,也称"睡虎地秦简",震惊了世界。上面记载了很多秦国的法律制度、医学著作、行政文书等,里面有详细的秦国赋税制度。
商鞅变法时曾经禁止秦国的父子(儿子已婚)、兄弟同宅居住,睡虎地秦简可以解释商鞅变法为何如此做法!(商鞅和秦孝公剧照)
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真的是移风易俗吗?
《史记.商君列传》中曾经有这样记载,当时商鞅自己说父子、兄弟分别居住的原因:
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
商鞅说秦国以前的风俗是父子没有差别,一家人都居住在一个大宅子里面,有伤风化。今天我更改这种风俗,男女区别开来,大力营造宫殿,像鲁国、卫国看齐。
商鞅在这里是忽悠其他人,掩盖了父子、兄弟分居的真实目的,商鞅这种做法是根据当时秦国的国情做出的。根据睡虎地秦简的记载,秦国当时有田租、田亩附加税、口赋、算赋、户赋、关市税、商品税等。(睡虎地秦简图)
父子、兄弟分居涉及到人口、户籍、征兵,涉及的税赋有口赋、户赋、征兵和劳役。父子、兄弟分居也确实起到了移风易俗的目的,向传统礼教的诸侯国看齐。但真实的目的确实调查民间隐匿的户口人数,很多人一大家族在一起,都有隐匿户口的现象,这样做可以逃脱口赋、征兵和劳役,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不但普通民众这样做,贵族也这样干。
父子、兄弟分居后,将大家庭分割为小家庭,便于官员分辨户数、户口数,可以将隐匿户口的人显露出来,如此可以增加秦国的口赋、户赋,征兵和劳役也更加详尽了。商鞅针对不分户的家庭有这样的措施: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商鞅对分开的民户进行编户制度,以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实行连坐制度。对待隐匿户口的人以"匿户罪"进行处罚,有两个男丁不分家的加倍征收赋税。口赋、算赋、户赋都是以人口和户数来征税的,口赋是按照人口数量来征税,算赋则是15岁以上男女征收的税,户赋则是按照户数来征得税。隐匿的户口不用服劳役、缴纳口赋、算赋等。(商鞅变法中立木为信图)
商鞅变法父子、兄弟分居的真实作用?
商鞅变法时,将秦国的土地全部收归国有,登记户口编册,分土地给民众,收取田租等赋税。商鞅变法中父子、兄弟分居后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
第一、大户变小户,查隐匿户口,增加赋税。
秦国的大户中人比较多,更容易集中财力,出现很多隐匿户口,逃税、逃兵役现象严重,也有足够的财力贿赂底层的官员。
分小户则可以使隐匿户口的情况减弱不少,也有利于发挥小家庭的积极能动性,虽然在分小户的过程中有很多反对意见,时间一长,小户的积极性显露出来。人口增加、户数增加,国家可以多得更多税赋。
第二、父子、兄弟分居移风易俗。
秦国人在山东六国看来是野蛮人的风俗习惯,与六国习俗格格不入,父子、兄弟在一个宅子里面吃住生活,确实生活中有很多不便之处。这一风俗的改变使得秦国能够融入到其他诸侯国社交圈,加深各诸侯国的联系和政治外交活动。
第三,小户制度增加劳役和征兵的数量。
秦国人17岁的男丁一般都要参加固定的劳役时间,秦国采取的征兵制度,每一个男丁一生要服役四年半的时间,劳役和兵力的增加巩固了秦国的军事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也是秦国能够统一六国的根本所在。
第四、大户分小户,减少宗族势力对国家政权的威胁。
秦国的很多民众出身戎地,民风彪悍。如果不分户处理,很多户的家庭非常大,对秦国的基层政权威胁非常大,如果很多家族联手对抗中央政府,引起的民乱还是相当大的。是国家政权的一种潜在威胁。
譬如:东汉豪强地主在东汉末年崛起就是典型的家族势力膨胀的结果,葬送了东汉王朝。商鞅的这一做法还是有相当的远见卓识的。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相当成功的变法,为秦国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网友 煮酒君 提供的答案: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这一条内容,在商君在秦国大刀阔斧的变法中,看似微不足道,实则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从多个方面保证了当时积贫积弱的秦国的崛起。
以下,将从几个比较重要的方面对于商君主导的这个变法条例进行讨论。
对秦国文明程度的建设,移风易俗。
秦国,其始祖秦非子,发迹于周孝王时期,乃是因为养马有功,得到了一块封地。
先天上,秦国是发育不良的,它僻居西北,从西周周孝王时期便受到戎狄风俗影响,先天羸弱,乃至一度灭国。第四代的国君秦仲发了狠,借兵七千,得以复国。
复国后,秦与戎狄开始了百年战争历程,并最终获得胜利。在这一百多年里,秦国先后歼灭了约二十多个西戎小国,吞并了大片西戎土地,《史记秦本纪》、《韩非子》等载"益国十二",《匈奴列传》称"八国服秦",《李斯列传》言"并国二十",《汉书韩安国传》则称"并国十四",这就很麻烦——蛇吞象的举动,倒还没有把秦国变成一个多民族共融的国家,却把戎狄烙印在了它的骨子里。
秦国继承了戎狄的财产,当然也就继承了他的制度,或者说是习俗,这就需要来自政令方面的干涉。先秦时期倒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之类的言论,但男女有别,还是很正常的,这个时候父子兄弟住一块儿,难道他们的女人们,能够得到单独的住所吗?显然这是生产资料所不允许的。
一大家子人,男男女女的混在一起,他们又深受夷狄风俗影响,这关系就比较乱。若改变不了这种现状,秦,也便成了夷狄之国,"诸侯卑秦,丑莫大焉。"把父子兄弟分开来,是最好的办法。
早在春秋时代,秦国就成为军事强国,林剑鸣先生:"公元前364年(秦献公二十一年),秦军深入到河东,在石门(山西运城西南)和魏大战,斩首六万级,取得对魏国进攻的胜利。"
《史记·六国年表》载,当年"章蟜与晋战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史记·秦本纪》则曰:"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以黼黻。"这里的晋,指的是魏国。打不过,为什么还要鄙视?因为秦实在落后,春秋战国时代,诸子兴起,百家争鸣,秦却接受了夷狄的"传承",就算能打,在诸国的眼中,也不过是个新的游牧莽夫罢了。
商鞅所颁布的分家而已,从现实意义上,让秦国人从原始的生活方式走出来,是小家庭制度的开始。现代人结婚,就要跟父母分居,源远流长,而所谓的四世同堂、四世三公之流,是需要整个社会付出繁重的代价的。
在于分家而立,增加户口。
春秋战国时代的战争,主要还是填人命,分家而立,最直观的就是户主曾多,兵源更广。大家族制度里面,肯定喂养了为数不少的蛀虫,所谓的少主之流、纨绔子弟之类,多是倾尽了宗族资源堆积而成的,盘剥着大多数人。小家庭你就搞不了这个,有几分"人力资源"物尽其用的意思。在工具不发达的时代,人口的利用率,代表着整个国家的生产力,商鞅的这一举动,使得秦国的人口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对提高国家的实力大有裨益。
其实不然,势力不同,违规操作的难度不同,大家族就很有可能偷税、漏税,他们甚至有可能买通官吏进行逃税。就算最后违规操作失败,也对国家造成了额外的行政上的负担,换成小家庭就不行了。
在于消灭宗族势力对国家统治的威胁。
中国自古以来,家长制都是沉重的枷锁。比如说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便将家长制演绎得淋漓尽致,是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大家族的家长,那就是另类的皇帝,对家族类的成员,甚至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
一般来说,族人为了争夺家长的位置,进行大规模的内斗,持续性的消耗,是基本操作,而有时候,甚至有家长,带领着大家族进行破坏统治的活动。
秦国从一个边陲小国成长为横扫六合的中国第一个大统一的王朝,它的崛起之路上倒台的人不计其数。但很少有大家族倒台,就算是吕不韦、李斯等人,坐到了丞相的位置,也不过是门客多,树倒猢狲散,却没有哪个大家族从内部动摇了秦国的统治。
由网友 龚柳辉 提供的答案:
这个就是秦朝最早的城镇化政策,秦国是落后的农业和牧业混合的诸侯国。
要强大起来,就得学习东方六国,特别是齐国和魏国的经验,齐国就是城市发达,商业繁荣。
秦国禁止老百姓"同宅居住",表面上是扩大农场的耕地,其实不是的,耕地是有限,古今中外都差不多,好多耕地早就被别人看上了,占据了,很多人建房子不太可能继续在农村建了。
这个其实就是鼓励农村的富农进小城镇里安家立业,发展小城镇,其实有过农村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一个道理:
房子建在村里,和建在小镇,差别很大的,小镇交通方便,有利于做买卖。
再说了,小镇距离小村庄也就十里八里,不是很远,这样以小镇为中心的城镇化就开始了,有钱的富农在秦朝地方官的鼓励下,就会到小镇建房子,这样就出现了第一批城市人口。
当然了!"禁止同宅居住",表面上看起来跟城镇化关系不大,没有规定农民必须到小镇去建房子,但是既然要建房子,傻子才选择在村庄里面建房子呢?
实在没有办法,非常困难的人可能会就近建房子,有出路、有能力的人,他们可能都会想方设法离开农村,去小镇建房子。
谁不想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这个城镇化是古今中外的一种历史趋势,古代社会也存在城市化的趋势。
有钱的地主,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他们在秦朝地方官的监督和检查下,趁机会放弃农村生活,进入城市了。
古代的政策,也是有倾向性的,秦国就是要效法魏国和齐国,搞商鞅变法的人是谁?
就是魏国人商鞅,他就是要让秦国变成第二个魏国,说白了商鞅变法就是要让秦国实现"魏国化",就相当于把很多魏国人的政策制度移植到秦国而已。
魏国的城市就非常发达了!
值得秦国模仿。
想当年,魏惠王为巩固自身势力以及掌握东部领土,意图迁都,推行东进战略。
大梁位于魏国黄河以南,与赵都邯郸、韩都新郑形成一个三角形,使魏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被韩、赵两国联合攻伐的劣势。
因此魏国要建都大梁。
魏王的宫城位于大梁城的南部,内有丹宫、东宫等宫殿。
这些地方就是魏王和大臣们处理政务的重要场所,并建有专供魏王休憩娱乐的场地。
此外,还设有苑囿花园,内有池沼并建有高台建筑。
它们既是魏国王室游戏宴饮之地,也是魏王接待外国来宾的重要场所。
城市的贸易市场,位于城北的夷门附近,有专门人员进行管理,设有各种旅馆供来往商人存货、住宿,市中分街道,陈列货物进行售卖。
手工业作坊,则沿着大梁城北的河道分布,分工细致,主要为钱币、礼器、兵器、农具等几大类,后三者由司寇负责监造。
魏国的贵族居住区,主要分布在大梁城的西北部,魏国的平民居住区,分布在在市场、夷门附近,两者之间并无明显的分布界限。
此外,宫城附近设有接待外来使者的馆驿,在大梁城北的河道两岸,还设有旅舍以供商人等来往人员居住。
郊区建设主要包括苑囿、墓葬区、军事城堡等。
大梁城的周围分布有众多魏王室苑囿花园,大梁西部建有长城,沿线所设立的军事城堡成为重要的卫星城市,形成了以魏都大梁为核心,长城、边境军事城堡为主体的军事防御体系。
事实上,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时期,诸侯国实力的增强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增多,筑城高潮兴起,同时城市建设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咱们举个例子吧!
秦国有个叫栎阳的地方,它是关中地区的重要城市。
秦献公迁都栎阳,以此地为战略支点和魏国争夺西河之地,为奠定秦国的霸业迈出重要一步。
在战国时期,栎阳仅为支持秦晋河西战事的临时性军事都城。
但是,在郑国渠、白渠修建之后,栎阳周围成为关中的农业中心了。
后来,秦国又迁都咸阳,它就是商鞅变法后,新建的城市。
可见,秦国也经历了一个城市化的过程,新出现了很多大小城市,当然很多农民也就变成了城里人。
综上所述,这个禁止老百姓同宅居住的措施,它应该是秦朝最早的城镇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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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柳辉
由网友 尚宫女史 提供的答案:
商鞅变法是历史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它直接影响了战国的格局,让一直偏居西部的秦国强势崛起,进而灭掉六国完成了统一。虽然商鞅最终落得个车裂的结局实在算不得好,但是他的变法对秦国来说确实是功不可没,是秦国无论如何绕不过去的一个大事记。
商鞅变法的目的是使秦国在最短的时间内富国强兵,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左庶子商鞅在公元前356年开始第一次变法,变法涉及的内容有"连坐法"、设立军功制、奖励农耕等,其中还有一项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从公元前350年左右开始,商鞅又开始进行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中有一项是"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两次变法中关于家庭的改革就是为了从"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变为"别籍异财"的核心家庭,说简单点就是现在的儿子成家后和父母分家而过,那么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商鞅在做了十年秦相后和赵良说过一段这样的话:
"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
这个可以算作商鞅主张别籍异财的一个好处,即推进了秦国的文明化,秦人自非子被周孝王封在秦地成为周王朝的附庸开始就一直和西戎打交道,虽然不能和平共处,严格说来一直是在争地盘,因此,秦人也沾染了很多西戎人的习俗。父子无别,一个家庭的成员是很多的,他们同室而居,文明开化程度低。因此,商鞅的改革确实改变了这种状态,让秦人的文明程度逼近中原文明。但这只能算是变法后的一个好处,商鞅实行这种变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这个。
其实,商鞅实行这种别籍异财的制度,最根本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当初商鞅从魏国慕秦孝公的求贤令而来。他准备了三套方案要说服秦孝公重用他,在他三次面见秦孝公的时候,分别说以"帝道"、"王道"和"霸道",秦孝公很明显的只对"霸道"感兴趣,他想要在有生之年实现秦国的强盛,于是才有了后来的商鞅变法,两个人的目的就是在短时间内富国强兵,变法的所有内容都是围绕这一个目的展开的。
商鞅变法之前,准确来说应该是战国之前,一般都是"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其中的核心小家庭是不独立的,即大家长就是这个大家庭的父亲,儿子即便娶妻生子了也不算独立,没有独立的土地和财产,这样建立起来的制度使得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观念深重,而且有一点是,当时的服役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即一个家庭只需出一人来服役,除非发生重大的事件的时候,家庭中另外的余子才会服役,赋税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大家庭制度逐渐落后,最明显的是,大家长逐渐养不起一大家子人口了。家庭中的其余男劳动力往往变得懒惰,只想靠着大家长养家,这就如同如今的啃老一族,自己不愿意上班干活,就靠着父母养老。因此分家成别籍异财能改变这种局面,让所有的劳动力都加入到农耕劳作中去,有利于国家发展农耕经济。
而商鞅的最主要目的还在于增加国家的赋税和服役人口。将大家庭变为小家庭,户数增加,服役人口也增加,这对于富国强兵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因此商鞅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最主要的就是为秦国增加赋税和服兵役的人口,而这项制度的好处还不仅仅如此,核心家庭便于管理,农耕经济也得到发展,同时,秦人戎化的习俗也得到改变,向中原文明化靠近。等等。
由网友 君山话史 提供的答案: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
商鞅变法历经两个阶段,在第二阶段的变法里,有一条比较奇特的规定:禁父子兄弟同室而居。为什么商鞅会出台这么一条法令,这条法令有什么意义呢?
第一,秦国僻居西北,受戎狄风俗影响至深
在西周周孝王时期,非子因为养马有功,被封了一块巴掌大的土地,这便是最早的秦国。秦国的地理位置,是处于华夏与戎狄势力的交汇地带。到秦国第四任君主秦仲时,西戎破秦国,秦国一度灭亡。
秦仲的儿子在周宣王的帮助下,借兵七千光复秦国,并与西戎展开长达上百年的战争,最终打败西戎。在这百余年的时间里,秦国吞并大片的西戎土地。到了秦穆公时,秦国吞并了十几二十个西戎小国。
《史记》中的《秦本纪》记为"益国十二",这个说法与《韩非子》一书的说法是一致的。《匈奴列传》中称"八国服秦",《李斯列传》中称"并国二十";《汉书》中的《韩安国传》则称"并国十四"。也就是说,此时的秦国,已经是华夏族与戎狄族融合的一个国家,其文化风俗,深刻地打上戎狄的烙印。
与中原文明相比,秦国的文化是相对比较落后的,保留大量的的戎狄风俗,其中一个就是父子兄弟同宅居住。
第二,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的潜台词是什么?
有的读者看到这里会很奇怪,父子兄弟同住一个屋子,有什么问题呢?
请大家往深处想去。
父子兄弟没有自己的妻室吗?难道只是几个大老爷住在一起,而女人们都住另一个屋子吗?显然不是。一大家人,男男女女混居一室,大家想想看是什么场景。戎狄的风俗是什么呢?女人嫁人后,丈夫死了,就嫁给丈夫的弟弟,也可以嫁给下一代,只要没有血缘关系,甚至可以嫁给孙辈,一个女人嫁入一个家庭后,她就自始至终是这个家庭的女人。
我举几个例子。
汉代几个远嫁异族的女人。
汉武帝时,汉家公主刘细君嫁给乌孙王昆莫,昆莫当时年龄很大了,后来把刘细君嫁给自己的孙子、乌孙太子岑陬。作为华夏族人,刘细君对这种蛮族风俗无法接受,她上书汉武帝,拒绝这种有损自尊的乱伦关系。武帝的答复是劝她以两国大局为重,遵从乌孙的风俗。刘细君没有办法,只好又嫁给太子岑陬。后来,岑陬继位为乌孙王,刘细君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但这并没有让她快乐起来,长期的郁抑生活,使她红颜薄命,早早去世,"愿为黄鹄兮归故乡"只能成为她无法实现的梦想。
再比如另一位和亲的公主刘解忧。刘细君死后,汉室将刘解忧嫁给乌孙王岑陬。岑陬去世,翁归靡继位。根据乌孙的传统,刘解忧又嫁给了新的国王。翁归靡不久后去世,泥靡继承王位。从辈份上说,刘解忧是泥靡的庶母,但根据胡人习俗,她又成为泥靡的妻子。
因此,戎狄的风俗,一个女子嫁进来后,就是这个家族的女人。老爹死了,儿子可以娶后妈;儿子死了,孙子可以娶后妈兼后奶奶。哥哥死了,弟弟可以娶嫂子。对于华夏文明来说,这就是乱伦了,是华夏文明所不齿的。但是在戎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正因为戎狄有这种风俗,因此父子兄弟连同自己的老婆住在一个房室,大家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成为这个家族成员的下一个妻子。
第三,商鞅变法,是让秦国文明向中原看齐
秦孝公上台后,立志变革,推出求贤令,其中有这么一句:"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其实从春秋时代开始,秦国一直就是一等的军事强国。特别到秦孝公老爹秦献公时,秦国在石门之战还曾歼灭六万魏军,军事力量实在不可小觑。那么秦孝公为什么还感慨诸侯卑秦呢?诸侯为什么看不起秦国呢?正是因为秦国的文明太落后了!
春秋战国时代,华夏文明高度发展,诸子百家兴起,儒、道、墨、法诸家粉墨登场,文化群星闪耀。可是这些与秦国一点都不沾边,有哪个文化大师出自秦国呢?一个都没有。在这场影响至深、至远的文化革命中,秦国一点贡献也没有。不仅如此,秦国的文明甚至倒退了,深受戎狄的影响,保留着乱伦的传统。在中原诸侯眼中,秦国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夷狄,四肢强壮,头脑简单,岂能不被蔑视呢?
因此,商鞅下达法令,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就是禁止戎狄乱伦之风俗,向中原文明看齐,去戎狄化。秦国不仅要成为军事大国,也要成为一个文明型的国家,这样才不会让诸侯瞧不起。
由网友 邓海春 提供的答案: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朝消灭其他六国,建立了大一统王朝。在讨伐六国的战争中,秦军的战斗力、后勤保障能力等等都展现出了远超其他诸国的实力。可以说,这些都离不开百余年前的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极大的提高了秦军战斗力,增强了秦国国力,其施行力度很大,范围覆盖甚广。
在商鞅第一次变法中,有一条规定叫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也就是说,如果一户人家有两个男子,但他们却不分开居住,各自成家立业,那么他们家的税收就要加倍,过了几年,商鞅第二次变法,又"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严禁父子、兄弟同宅居住。那么,为什么商鞅要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不让他们共同生活呢?
中华民族自古具有聚居的习俗,"四世同堂"被认为是吉祥和有福气的象征,而商鞅则违背这种习俗,要求成年男子分居。在笔者看来,这一政令有着如下目的:
首先,防止百姓私斗。秦国地处西北的偏远之地,民风剽悍。商鞅来到之前,秦地常常有人因为产生摩擦而发生私斗,而聚居的习惯使得双方都能召集大量青壮年"打群架"。在当时,因为私斗而死的人不在少数,甚至有时能以千计。
为了杜绝民间的斗殴,为对外战争保护战力,商鞅不但明令禁止,还提出一族的男子分居,这样一来,大家族分化成小家庭,户户都为自己的事情繁忙,加上相隔可能甚远,再想要组织大规模械斗就会开始变得困难了。防止私斗,这是商鞅禁止同住的原因之一。
其次,更好地推行政令。以往家族群聚,人数较多的宗族在地方上的势力不可谓不大。当政府发布政策时,往往出现家族集体抵制的情况,族群的成员往往听命于族长而轻视官吏,以致政令通行不畅,无法很好的贯彻。商鞅推行小家庭制,宗族的连结被破坏,单独的家庭单位往往由夫妻组成,非常分散,无法再漠视法令。
第三,为了财政税收。秦时的税款是按照户数来收取的,一户人家只有一个男丁的话,那么收取的税款是标准的,但倘若一户人家有两个劳力,仍然只交一份税,在统治者的角度看,这就是一种偷税漏税的行为,所以最开始,商鞅规定,一家可以同住两个男丁,但税也要交双倍。
第四,为了整风易俗。商鞅评价自己禁止父子兄弟同住的法令时,说道:"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社会寡妇有情人是一种正常现象,许多妇人丈夫死后,公然与其他人私通,以致生下孩子。
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宣太后丧夫后和义渠王生下二子,不过那时已是商鞅变法多年后了。抛开宫廷,在父子兄弟分居法令实施后,秦国民间这样的行为已经逐渐衰落了。商鞅强调一夫一妻制度和女性"贞操"问题,但并没有对妇女改嫁进行禁止,可见这只是为了巩固社会稳定之举。
商鞅限制父子、兄弟的同住,是为了分化大宗族,让小家庭变得脆弱、分散,利于管理;除此之外,还是防备私斗,将男子战斗力用于对外战争;分居法也利于秦国税收达到公平公正,确保财政收入;男子独居,也便于一夫一妻观念的推广,整顿旧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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